中評社台北6月11日電/扁案上午宣判後,高院接著開陳水扁是否延押庭,在開庭過程中,扁承諾絕對不會逃亡,會留下來為自己清白而戰,中午,高院延押庭結束後,陳水扁一樣遭審判長鄧振球諭令還押台北看守所,陳水扁是否延押,將由合議庭擇期裁定。
陳水扁上午在延押庭中表示,如果合議庭讓他交保,他承諾會在一周內,要求陳致中簽署授權書,把剩下的5.7億匯回台灣。
眾所關注的陳水扁是否獲得保釋問題,高院在上午宣判後,隨即在11點通知檢辯雙方召開延押庭,決定迄今已被羈押527天的陳水扁,是否繼續延押。
扁遭還押後,由於扁的延押期限將會在本月23日屆滿,換言之,高院合議庭最快下一周就會將延押與否的裁定,送達給在北所的陳水扁。
法界人士預測,雖然合議庭在全案辯論時,以海角七億匯回的進度透露保釋與否的心證,然而,合議庭如果要讓扁具保停止羈押,大可在宣示判決的同時當庭諭知,但合議庭慎重選擇再開延押庭,顯示合議庭繼續押扁的可能性仍然相當大,不過,全案在扁上訴“最高法院”後,可能出現羈押的空窗期,“最高法院”如何決定接押,外界關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