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不接受“九二共識”是可以理解的。因為“九二共識”事實上是沒有共識的共識。中國大陸並不接受“中華民國”就是一個中國這個國民黨政府自表的立場。
這個立場不被中國大陸接受,不被民進黨人接受,也不被全球共識所接受。
但是,我們也不得不承認,“九二共識”是有用的權宜機制。這個機制的作用就是:讓兩岸可以暫時擱置難解的政治爭議,進行互利的經貿交往。
如果我們不要“九二共識”,如果我們認為有必要維持現有的經貿交往,我們民進黨人就有必要構建民進黨自己的權宜機制。
在這方面,我一直非常敬佩謝長廷先生。也是為什麼我在2008年公開支持他選“總統”的原因。
長廷最早主張“憲法一中”,最近又提出“憲法共識”。
我個人解讀長廷的用意,應該是:不必透過和大陸的談判,建立什麼共識,民進黨本身就可以建構一個模糊的空間,可以讓民進黨和大陸的政治爭議,有迴旋的餘地,因而可以讓兩岸的經貿交往繼續。
呂秀蓮“副總統”提出的“台灣共識”,也是試圖解決這個問題。
呂秀蓮“副總統”認為,1996年台灣人民直接選出“總統”以後,台灣就是一個百分之百“主權獨立的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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