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富權:為蔡英文擬設的兩個職位是否可行?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2-27 16:45:47  


  中評社香港2月27日電/新華澳報今天刊登富權的文章說,儘管有極為熟悉民進黨政治生態的學者分析認為,從蔡英文敗選後的消極作為看,她有可能會辜負“小英迷”們的期待,不但不會參與競逐二零一四年的民進黨主席,而且更不會打算在二零一六年代表民進黨出征“總統”選戰,但民進黨內仍有人為她抬轎子吹喇叭,設定了幾個職務,以利於她兩年及四年後捲土重來。

  這些職務包括:一、民進黨“立委”林佳龍擬提案,建議蔡英文以最高顧問身份,出任民進黨政策會主任委員,負責黨中央與“立法院”黨團連結平台。林佳龍表示,民進黨中央目前分為黨務與政策部門,未來兩年黨機器應該明確分工,黨務部門專心負責兩年後的“七合一”選舉,政策委員會則作為黨中央與“國會”推動政策的平台;他認為蔡英文應該繼續擔任黨的顧問,因此將在三月間向中執會提案,邀請蔡英文以黨最高顧問兼任政策委員會主委,做為黨與黨團間的連結平台。這個建議已經得到“扁系”的民進黨籍“立委”高志鵬,前“新潮流系”的民進黨籍“立委”蔡其昌,“謝系”的民進黨籍“立委”趙天麟等的支持,認為她得人望、有政策論述能力,由她領導政策委員會是適當人選。

  二、已宣佈參選民進黨主席的前台南縣長蘇煥智,表態認同蔡英文在敗選檢討報告中闡述的“鼓勵黨公職與中國交流接觸”的看法,認為這確實展現民進黨主動出擊的企圖心,這是一個好的方向,民進黨確有必要加強與中國的交流溝通,讓對方能正確瞭解台灣的想法,否則都只是聽到藍營的論述,難免造成誤解,因而民進黨應主動出擊,搶奪對台灣論述的話語權。而在中國增設代表處,建立制度化的溝通管道,主要工作除了與中國對話,也應該服務在中國的台灣人,保護台商利益。而蔡英文則是出任民進黨駐中國代表的最佳人選。

  文章分析,估計民進黨青壯派提出這兩建議,都是要為蔡英文未來東山復出創造平台。其中政策委員會不但是黨中央與民進黨“立法院”黨團溝通政策的橋樑,更是按照民進黨《中央黨部組織規程》規定,負責黨的政策的研究、分析、規劃與評估,政策的推動與協調,黨的政綱、主張的研議,政策人才的培養的重要部門,因而其組織架構與財務委員會一樣,是實行委員制,位階高於黨中央其他一級部門,而且其主任委員由黨主席擔任,政策委員由主席聘任,任期與主席相同 。“立法院”黨團總召集人、幹事長、書記長為當然政策委員,並依其職務變動。主席還得聘任專員政策委員一至五人,其餘政策委員為無給職。政策會置執行長一人,往往是由“立法院”總召兼任,副執行長二至三人。政策委員依照不同領域分組,各組並置召集人一人。政策會聘任的研究員、副研究員、專員、幹事,均為專任。倘蔡英文出任其主委,就可在黨中央的“體制”內,成為地位和職權僅次於黨主席,與秘書長平行的黨職人員,在黨中央持續保留著影響力,而且隨時可參與黨中央決策的拍板,這總比自行成立遊離於黨中央以外、沒有權力的民間“小英辦公室”,或雖依附於黨中央,但沒有權力的智庫執行長要好得多。

  至於民進黨成立“中國代表處”的意圖,顯然是針對黨目前所遇到的宭境,尤其是在這次“總統”大選中,遭到對岸和廣大台商質疑其兩岸政策,而致流失大量中間選票的教訓,希望能在對岸建立聯絡平台,進行溝通,消除誤會,在未來的“總統”大選中,就可避免再次發生“中(共)美聯手”一邊倒支持國民黨候選人的狀況。

  然而,這兩個建議,雖然構思不錯,但在具體執行上,卻是絕不可行,甚至是在蔡英文的腳下仍下西瓜皮,讓她被困於陷阱。

  首先,是按照民進黨現行內規,蔡英文不可能出任政策會主委。實際上,正如前述,民進黨《中央黨部組織規程》規定,政策會主委由黨主席兼任,而過去歷屆黨中央也是如此。因此,由不是黨主席的蔡英文出任此職,就變成了違反黨的內規,侵蝕黨主席的專有職權。除非是民進黨中常會或中執會專門為此修訂《中央黨部組織規程》,但似乎“因人設事”的痕跡甚重,因而要修改黨的重要內規,難以得到通過。

  即使是修章議案獲得通過,蔡英文是否能夠勝任?誠然,蔡英文曾任兩屆共四年的黨主席,本身就曾兼任政策會主委,並在她的主導下,政策會研擬了不少重要的文件,以及黨的政策宣導文件,但具體工作是由執行長在做,黨主席並未具體參與,因而缺乏實務經驗。而在黨中央與“立院”黨團協調溝通這一“瓣”,也主要是由執行長亦即“黨團”總召在進行,她無論是在民進黨主席任內,還是在民進黨不分區“立委”期間,都未曾實務操作過,因而也是毫無經驗可言。

  更難堪的是,蔡英文的政治主觀性甚強,倘出任政策會主委,當與黨主席意見不合時,可能就會“劈腿”。尤其是萬一是由蘇貞昌當選黨主席,兩人的合作就將會很困難,蔡英文甚至會將政策會淩駕於蘇主席之上,必然會引發內哄。

  至於設立“中國代表處”一事,當然首先要得到大陸方面的接納。但在民進黨廢除“台獨黨綱”之前,根本不可能成事。何況,在連已與中共達成《兩岸和平發展共同願景》,並已搭建了“國共平台”,並且以“兩岸論壇”為名與中共構築“國共論壇”的中國國民黨,也尚未在大陸設置聯絡處的情況下,也不可能讓民進黨“捷足先登”。

  何況,這個“中國代表處”的稱謂,至少犯了以下兩個忌諱:一、稱呼對岸為“中國”,大有“一邊一國論”之嫌,尤其是在馬英九已下達命令,一律稱呼對方為“中國大陸”或“大陸地區”,不得稱為“中國”的情況下。二、從北京的角度看,“代表處”的稱謂是台灣當局“務實外交”的產物,也有“兩國論”的痕跡。實際上,當年李登輝大搞“務實外交”,積極與“非邦交國”建立半官方關係,就制訂了《“外交部”駐外代表機構組織規程》。該“規程”聲稱,“外交部”為促進與台灣無外交關係國家或地區之實質關係,及保護旅居當地“國人”之權益,得在上述國家或地區設置駐外代表機構。”“駐外代表機構依其任務性質及業務區域,分為代表處及辦事處兩類。凡以一國為業務區域者,設代表處,其地位相當於大使館;以一國中之某一地區為業務區域者,設辦事處,其地位相當於總領事館或領事館。”因此,民進黨要在對岸設“代表處”,實質上要將對岸視為“另一國”,並在對岸設置相對於“大使館”的代表機構。

  即使退一萬步來說,民進黨為求達到目的,按照對岸的要求,將之改名為“大陸聯絡處”,並由蔡英文出任其主任,也有將蔡英文“綑綁”在該職位之嫌,讓她抽不出身返台參加二零一四年黨主席選舉和二零一六年“總統”黨內初選。當然,她仍可以宣佈辭職方式返台參選,但終究不是好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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