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中央日報:美國對台軍售 不是理所當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06-11 16:01:37  


  中評社香港6月11日電/民進黨主席蘇貞昌出訪美國,針對“習奧會”中方表達希望美方停止對台軍售的議題受訪時強調,根據《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第二項提供台灣防衛性武器,這是美國的政策,也明文規定。言下之意,似乎將美國對台軍售視為理所當然,不論台美關係如何,美國都有義務要軍售台灣,可是事實真是如此嗎? 

  中央日報網路報11日發表社評說,《台灣關係法》第二條第二項的具體內容是:“任何企圖以非和平方式來決定台灣的前途之舉--包括使用經濟杯葛及禁運手段在內,將被視為對西太平洋地區和平及安定的威脅,而為美國所嚴重關切”。也正因為台海和平為美國所嚴重關切,為了防止兩岸軍力嚴重失衡,導致採取非和平手段的誤判發生,所以繼續對台軍售。

  社評說,當然不要忘記美國與大陸在1982年簽有《八一七公報》。《八一七公報》第六條明文規定:“美國政府聲明,不尋求執行一項長期向台灣出售武器的政策,向台灣出售的武器在性能和數量上將不超過中美建交後近幾年供應的水平,準備逐步減少它對台灣的武器出售,並經過一段時間導致最後的解決。”熟悉台美關係的人士,不能只看到《台灣關係法》的明文,而忽略《八一七公報》的明文。

  《八一七公報》第七條也明定:“為了使美國售台武器這個歷史遺留的問題,經過一段時間最終得到解決,兩國政府將盡一切努力,採取措施,創造條件,以利徹底解決這個問題。”更說明台灣不能將美國的對台軍售政策視為理所當然,更不能不理解美國的台海政策是以一個《台灣關係法》、三項《公報》為支柱,若認為法的位階高於公報,是不甚理解國際政治的現實面。
 


【 第1頁 第2頁 】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