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鬥美牛 台聯要求“監委”糾彈失職官員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1-25 12:34:44  


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林志嘉(右二)和副秘書長劉一德(左)等人,上午前往“監察院”,檢舉“行政院”與美國簽訂“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未送“立院”審議,違法失職,要求監察官糾彈失職官員。(中評社 康子仁攝)
  中評社台北11月25日電(記者 康子仁)抗議台灣和美國簽署的“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太過草率,台灣團結聯盟秘書長林志嘉和副秘書長劉一德等人上午前往“監察院”,檢舉“行政院”與美國簽訂“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前未送“立院”審議,違法失職,要求“監察院”糾彈違法失職官員,並糾正“行政院”和相關部會的不法決策,負責受理的“監委”李復甸表示,會看看再處理。

  包括台聯秘書長林志嘉、副秘書長劉一德、組織部副主任周倪安、台北市中山區行仁里里長陳德賢和三重市代表顏仁宣等人,上午一起到“監察院”提出檢舉。林志嘉表示,依“憲法”第63條規定,台灣與他國或國際組織所締結之國際書面協定,無論其所用名稱為條約、公約、協定或其他相類之名詞,如其內容具有條約之實質者,都應送“立法院”審議。

  林志嘉說,關於“美國牛肉輸台議定書”及“兩岸金融監理合作備忘錄”(MOU)和將來要與中國簽署的“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與人民的權利、義務有關,依大法官釋字第三二九號解釋,均應送“立法院”審議,否則即屬“違憲”、違法,有效性存疑。

  林志嘉質疑,前三次江陳會以“立院”“備查”規避實質審查,依中央法規標準法第五條第二款之規定,對於行政部門送“立法院”“備查”之行政命令,“立法院”有權將“備查案”改為“審查案”,行政部門與“立法院”存有爭議時,當以“立法院”之認定為準,“立法院”不該自廢武功、應該要硬起來。

  林志嘉等人向“監察院”遞出檢舉書,並且向“監察院長”王建煊喊話,不要只抓蚊子、不辦老虎,上任已經一年多了,還不見“監察院”辦個大案子,呼籲“監察院”要對“行政院”明顯違法違憲的行為,提出彈劾及糾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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