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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毅評扁案挨告 法院判免道歉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04-15 20:24:44  


  中評社香港4月15日電/前年扁案爆發期間,“立委”邱毅公開指稱,前“財政部長”林全在金改過程中,是扁妻吳淑珍支使的對象,林全要求邱毅道歉。台北地方法院今天判決邱毅不用道歉,全案可上訴。

  前年12月9日,林全接受特偵組以證人身分傳訊,就扁家所涉貪污、洗錢等案說明。

  中央社報道,法院判決書指出,在林全赴特偵組的前一天,邱毅公開在媒體談論,並指林全形同“南港展覽館案中的余政憲”、“龍潭購地案中的李界木”,在金改過程中,是吳淑珍支使的對象。林全提出民事損害訴訟,要求邱毅登報道歉。

  法院審理認為,邱毅所言是指林全在二次金改過程中扮演執行者角色,並非影涉他收賄,相關言論屬可受社會公評之事,因此判決邱毅勝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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