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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亞中:台灣要走民主,但也要走的有格調些,也更應多些理性。 |
中評社台北6月2日電/台灣大學政治系教授張亞中1日在中國時報發表文章說,六月三日,公投審議委員會要審查台聯黨所提出的ECFA公投案。做為一位關心民主與兩岸的學者,希望表達一點專業聲音。
首先,我們可以再重新認識一下公投的性質。公投的發動方分別為政府與人民,內容包括“創制”與“複決”。由於公投具有創制與複決兩項性質,在邏輯上,人民所以要透過公投“創制”,是因為“政府不做,但是人民希望政府做”;所以要“複決”,是“政府要做,人民反對”。如果人民贊同政府的政策,沒有再勞師動眾的舉辦複決公投的道理。
由於《公投法》第十三條明文禁止行政機關發動“諮詢性公投”,因此,僅能由“總統”發動“諮詢性公投”,即使名稱叫做“防禦性公投”,但在文字表述上仍是“你是否同意?”例如二○○四年由陳水扁發動的兩項“防禦性公投”,題目分別是“…您是否贊成政府增加購置反飛彈裝備,以強化台灣自我防衛能力?”與“您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共展開協商?…”
台聯這次提案文字為:“你是否同意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在邏輯上是不通的,因為政府已經決定做了,因此,台聯原本要提公投的目的是希望把ECFA否決,所以,台聯的提案文字應該改為“你是否反對政府與中國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其次,提案文字需符合法律。在沒有獨立制憲以前,中國並不等於中華人民共和國,“中華民國”也是中國。目前的《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兩岸分別以“台灣地區”與“大陸地區”做為治權名稱。因此,台聯提案中的“中國”一詞並不妥當。依現有法律規定,台聯提案應再改為“你是否反對政府與大陸地區簽訂兩岸經濟合作架構協議?”
從以上兩點分析可看出台聯的策略。一方面在玩法律技巧。因為台聯知道,由於公投案門檻高,不容易通過,因此,故意寫“你是否贊成ECFA公投”,而不是“你是否反對ECFA公投”。如前所述,人民所以要提公投,目的並非在附和政府,而是反對政府,因此台聯提法根本已違反法理。台聯打算用這個手法來讓ECFA無法通過公投,此惡例一開,台灣民主將永無寧日,政府也無法做事。
另一方面,包括民進黨第一次的公投提案“你是否同意台灣與中國簽訂之經濟合作架構協議(ECFA),…”在內,兩黨的目的是透過公投文字強化兩岸“一邊一國”,“一個台灣、一個中國”的政治關係。對於民進黨與台聯兩黨而言,能夠爭取到這樣的公投文字通過,完成“一邊一國”、“一中一台”的兩岸政治定位的置入性操作,就已是政治上的勝利。
兩岸關係屬大陸政策,自然可接受在野黨與人民的檢驗,但請依遊戲規則處理。民進黨與台聯兩黨可以採取如下做法:要不就是等ECFA通過後,立刻辦理“反ECFA公投”;要不就是把這議題帶入即將來的五都選舉,等選舉結果後再決定下一步。
台灣要走民主,但也要走的有格調些,也更應多些理性。在野黨固然有監督與反對權利,但政府也有執政的權利。如果兩岸什麼事都要等公投完才做,執政黨其實是失職了。如果加入WTO都沒有舉辦公投,我們看不出ECFA有甚麼需要公投。我們不希望在野黨要公投的目的,只是要讓兩岸關係停頓與倒退。我們期望公投審議委員能清楚建立公投成案的規則,不要讓民主變成民粹,這是公投審議委員的責任,也是全民對民主應有的認識。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