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南檢:王定宇公私帳混一起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1-04-22 16:11:23  


  中評社台北4月22日電/針對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被爆疑似違法募款並私自挪用一事,台“內政部長”江宜樺昨天表示,王定宇在莫拉克風災後,以個人名義進行募款,已違反《公益勸募條例》,依法應限期改善,否則將處以兩萬以上十萬元以下罰緩。 

  中國時報報道,此外,根據台灣粉條文化兒網站資料顯示,王曾捐增兩筆款項共七千元給該協會,但王並不是該協會負責人,目前“內政部”正在了解王定宇與協會間的關係。 

  台南地檢署廿一日指出,台南市議員王定宇被檢舉涉嫌侵占八八風災捐款案,該署已經發交檢肅黑金專組檢察官周文祥展開偵辦,但目前仍列“他”字案,預定近期將約談王定宇。目前,檢方的偵查重點,在於王定宇是否有侵吞善款的犯行。由於他接受捐款的帳戶,與私人財產全都混在一起,必須逐一比對、調查每一筆款項的去向,才能得知有否違法。檢方也不諱言,由於尚未發現明確侵吞善款的事證,因此該案至今仍列“他”字案,一旦發現有犯罪傾向時,才會改列“偵”字案。 

  江宜樺指出,根據《公益勸募條例》規定,只有財團法人、社團法人、行政法人和公立學校可做為公益勸募主體,個別的自然人不能發起勸募,因此王定宇明顯違法。“內政部”目前已要求台南市政府作查處並限期改善,將善款退還給捐款人;若限期仍未改善,將處以兩萬元以上十萬元以下罰緩,並可按次連續處罰。至於,王的行為若涉及詐欺、背信和侵占等刑事責任,則由檢調偵辦處理。 

  江宜樺也說明,“內政部”在二零零九年間,並沒有核准報導所指的“粉條兒基金會專戶”,而是核可“社團法人台灣粉條兒文化協會”的募款案件;不過,王定宇並非文協登記負責人,“內政部”目前正在了解王與文協關係。 

  此外,江宜樺說,根據粉條兒文協的網站信息顯示,有署名王定宇與王定宇服務處捐贈的兩筆善款,分別是五千與兩千元。 

  不過,因王定宇個人勸募專戶未向“內政部”登記,因此包括善款總額或流向,“內政部”並不清楚,這部分將由台南檢調單位調查。


    相關專題: 南台灣新聞報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