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扁珍判無期 扁辦:趕盡殺絕 抄家滅族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09-11 19:08:42  


陳水扁辦公室在宣判後召開記者會,辦公室主任劉導、鄭文龍、扁辦秘書江志銘(左起)。(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9月11日電(記者 黃筱筠)陳水扁、吳淑珍今因龍潭案、南港案、洗錢等案,被判處無期徒刑。陳水扁辦公室緊接著召開記者室,原扁的委任律師鄭文龍表示,這是一個趕盡殺絕、抄家滅族的判決。他也認為,因扁案中途更換法官,因此這個判決是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

  鄭文龍表示,國民黨家大業大,就是希望把扁打倒,這是一個不公平的判決。
  
  鄭文龍也說,面對這樣一個違憲違法的無效判決,希望大法官要秉持勇氣,不要有政治壓力,應儘快做出針對台北地院違反“法官法定原則”,於審判中更換法官一事,儘快做出解釋。

  鄭文龍指出,不知道承審法官蔡守訓為什麼要訂於911宣判,但不希望這個司法判例產生恐怖主義,產生新的賓拉登,讓大家對司法公正產生懷疑。

  鄭文龍表示,建議以扁的名義,繼續上訴。希望二審能夠有擔當、公正的法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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