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選舉日 馬英九“治國週記”談寵物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09-12-05 11:39:34  


  中評社台北12月5日電/馬英九在最新期“治國週記”中,以“善待流浪動物,從愛開始”為主題,延續上週關切流浪動物議題。馬英九指出,近來多處養狗場、留置所發生不當安置或捕捉,“農委會”已要求暫時關閉所有留置所。他呼籲民眾勿因一時衝動飼養後又棄養,讓寵物失去一輩子寄託。

  中央社報道,他在位於內湖的“台北市動物之家”拍攝這段“治國週記”。“台北市動物之家”是台灣第1個動物之家,是馬英九在2000年擔任台北市長任內所設立的,希望“為流浪狗找個家”。

  馬英九指出,根據“農委會”調查流浪犬數量,今年預測大概還有10萬多隻。

  他再談起馬小九。當初認養的時候還沒有動物之家,馬小九大概只有2、3個月大,現在已經10歲多了。雖然牠有時候脾氣不是那麼穩定,還是帶來很多的樂趣,“如果牠當年不是被我們收養的話,現在還在不在這個世界?恐怕都有問題,更不可能有這樣生蹦活跳的表情”。

  他呼籲,所有想要飼養寵物的人,飼養牠之前要多想一想,如果沒有把握可以陪牠過一輩子的話,最好不要衝動,“我們的行為也許只是一時的衝動,但是對這些動物來講,卻是牠們一輩子的寄託”。

  馬英九說,人權要保障,動物權也要保障。當牠被飼養的時候過度擁擠,就是侵犯了牠的權利,這是全世界動物保護組織的共識。

  他指出,1998年制訂了“動物保護法”,以法律來保護動物避免被虐待。虐待動物致死或重傷等行為提高罰鍰,甚至納入刑罰,最高可處新台幣100萬元罰鍰或者1年以下有期徒刑。也就是說,“你虐待動物可能要坐牢”。

  他說,近來在網路上看到一些惡劣的網友刻意散布虐待動物的影片,“我們覺得這是很要不得的”。現在“動物保護法”正在“立法院”討論當中,即將通過修正案,未來公開陳列、散布、播送或販賣虐待、殺害動物相關文字、圖畫、聲音、影像的人,都會處以罰鍰或者刑罰。

  他提醒,這些重現虐待動物場景或散布殘忍影片的人,不要再有僥倖心態,這是不道德的,也是違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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