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時,未來若金融服務業(保險、銀行、證券)、電腦及相關服務業、研究與發展服務業、配銷服務業、民用航空器維修服務、貨運代理服務業列入“早期收穫計劃”,也有利於台灣相關產業進入中國市場。
蔡宏明提醒,早期收穫具有“雙方相互加速取消關稅”之特性,大陸已經表達依據“台灣進口較多、台灣關稅高於3%、對大陸產業利益較大”原則,選擇納入早收清單的產品。未來納入早期收穫清單的大陸產品關稅降幅,大陸產品與台灣直接競爭產品間之“價差”、“替代關係”,將決定台灣產業受影響之可能性。
蔡宏明分析,台灣雖然已經對大陸開放25項服務業,但只占台灣行業標準分類-服務業細類436項之36%,未來若大陸提出早期收穫清單要求擴大開放,甚至要求開放涉及學歷認證、專業證照(律師、會計師),或需考量業者調適能力之服務業(營造及相關工程服務業),其影響將視雙方協商結果而定。
他強調,在ECFA生效後,兩岸各類“經濟合作”也將同時展開,並成立相關之工作小組,未來可能開展之合作領域包括信息及通訊技術、服務貿易及投資之便捷化(如海關合作、產業標準驗認證、貿易救濟協調等)、金融、旅遊、產業合作(產業搭橋)、能源、中小企業競爭力、促進電子商務等。
至於未來台灣對大陸進一步實施貿易與投資自由化的影響,將決定於ECFA針對“貨品貿易協議”、“服務貿易協議”與“投資協議”等所訂之協商的範圍及推動的時間表而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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