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卓飛說,為了使兩岸高等教育的交流更順暢,兩岸主管教育行政部門應該有更密切的溝通渠道,更尊重相互存在主體性,更開放鬆綁的法制規範,更彈性自主的運作空間和更充裕足夠的財務,而且每所高等教育機構也應該建立評價模式。
何卓飛指出,兩岸交流愈加密切,也愈加深化,對於兩岸深化交流之後所衍生的權利分配和利益歸屬,在高等教育發展上,應該凝聚一些共識,未來不管是兩岸教育主管部門或大學院校之間所建立的合作關係,所簽訂的文書,雙方所涉及的權利義務事項,應視為具有法律效果,具體誠信的遵守執行。
何卓飛認為,兩岸大學持續交流,不管在學術上、青年學子的相互認知理解,以及高等教育的發展上,都會有很大的幫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