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需要立法來保障
“文化是一個國家的軟實力,在提升社會凝聚力、提高全民素質方面發揮著重要作用。加強文化立法也是依法治國、實現國家治理現代化的重要組成部分。”談到文化立法的話題,全國政協委員、中國藝術研究院院長王文章深有感觸,“經濟社會發展到今天,迫切需要我們用強有力的法律手段促進文化發展、推動文化升級,尤其需要通過立法保障人民群眾的基本文化權益,讓人們共享文化發展成果。”
“國家對文化事業的投入是系統、持續的,在構建現代公共文化服務體系的過程中,想要做到人盡其才、物盡其用,仍需文化立法來保障,將文化民生落實到位。”王文章委員說。
全國政協委員、杭州市政協副主席趙光育認為,現有文化立法的問題集中在三個方面:一是數量偏少;二是層級較低;三是質量不高,少數法規規章內容脫離實際。“文化是個系統工程,立法保障是重要的一環,提升文化軟實力、講好中國故事、發出中國聲音,是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體現。”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