針對中日經貿領域的積極進展,王毅指出,“中日關係的改善發展符合兩國人民的利益,也有利於地區的和平穩定,來之不易,值得珍惜”。中國國家主席習近平於2019年6月在大阪會見日本領導人時曾指出,當今世界正經歷百年未有之大變局,全球治理體系深刻重塑,國際格局加速演變。中日兩國擁有越來越多共同利益和共同關切。習近平強調,雙方要始終恪守中日四個政治文件確立的各項原則,踐行中日“互為合作夥伴、互不構成威脅”的政治共識,增進互信,推動中日關係始終沿著和平、友好、合作的正確軌道持續向前發展。要深化經貿、投資、第三方市場、科技創新等廣泛領域合作,打造新的合作增長點,積極引領區域經濟一體化。但基於國際變局下中美兩國戰略博弈的強化趨勢、日本戰略自主性亦悄然提升、中日關係更趨複雜等現實背景,中日兩國關係改善與發展並非一帆風順的,總會遇到一些障礙,如最近中國《海警法》的正式生效就受到日方的“格外關注”。
旨在維護國家主權、履行海警職責的中國《海警法》於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對於這部中國國內法,日本出現一些不切實際的“過度”解讀。就在中國海警法頒布當天,日本內閣官房長官加藤勝信就在記者會上聲稱,“不應存在違反國際法的行為,我們將繼續給予高度關注。”加藤同時稱,“日本將以海上保安廳為核心,立足現行法規,推進強化我國周邊海域警備體制,採取堅決的方式進行應對。”他還表示,已就《海警法》向中國方面轉達日本的擔憂。日本媒體亦報道稱,日本政府已於1月29日專門舉行由首相、財務大臣、外務大臣以及防衛大臣組成的國家安全保障會議,就釣魚島和海警法等議題進行討論。
此外,日本NHK電視台網站披露,針對正式施行的中國《海警法》以及中國海警船在釣魚島周邊海域巡航,日本自民黨國防小組曾舉行研討會,要求採取措施進行應對。在此次會議上,有人提議制定新的法律,使軍隊性質的日本海上自衛隊能在合法框架下對中方採取應對措施:如在某些特定條件下,允許海上自衛隊與海上保安廳在平時就強化合作,負責領海警備;在不招致武力攻擊的情況下,允許海上自衛隊迅速進行海上應對等。
日本同志社大學教授,日本海洋政策學會會長阪元茂樹撰文指責《中國海警法》違反了《聯合國海洋法公約》。2月 17日,日本海上保安廳長官奧島高弘在記者會上,就釣魚島周邊日本領海的水域警備中對方使用武器時的對應指出,“在國際法允許的範圍內,遵循法律原則,不排除使用武器”。
由此可見,基於多重因素,中日之間的海洋爭端比其他國家同中國的海洋爭端帶有更高的敏感性和複雜性。針對日方近期對中國《海警法》的一系列“非正常”反應,王毅強調,“中日關係要走向成熟穩定,需要保持定力,不受一時一事的影響。中國頒布實施的《海警法》只是一項例行的國內立法,不針對特定國家,完全符合國際法和國際實踐。實際上,包括日本在內的很多國家早就制定和實施了類似法規。通過友好協商處理海上爭議,不使用武力或以武力相威脅,這是中國政府的一貫立場,也是中方同周邊鄰國之間的長期共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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