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香港政府對在港內地人才存在政策性歧視,切勿渾然不知。
我們發現,目前香港不斷在爭取內地人才來港工作,但是對內地人才卻存在非常嚴重的歧視政策,這又是一大悖論。內地來港人才最終取得居留權的比例非常低,當中一定有政策歧視的問題。具體來講,內地人才最感無奈的是,無論在香港工作了多久,只要不拿永久居民證件,他們在香港購房定居就需付出額外15%的買家印花稅;又如,在疫情期間香港政府對全民發補助津貼,但是對這類內地人才則置之不理,毫無表示,儘管這些內地人才早已經是納稅大戶,是香港各行各業的中堅;內地人才因為有內地教育背景,在香港就成為非我族類,難於加入香港公務員體系;內地的高等教育學歷在香港不僅沒有得到尊重與認同,還遭受不當歧視,如此等等,都與政府政策中存在的歧視性有直接關係。
事實上,這些高學歷、高技術能力的內地人才是推動香港社會發展的生力軍,但因為政策的歧視,令他們自稱為“港漂”,總覺得自己在香港依然是個漂浮著的個體,對香港存在無法消除的疏離感乃至反感,久而久之也逐漸失去了在此紮根的想法。我們以為,不管是哪裡來港的人才,都應該是“唯能力論”,但是內地人才佔最大的比例,不可忽視。消除政策歧視,最大程度發揮內地人才的作用,是新一屆香港特區政府無可推卸的重要責任,必須審視修正相關歧視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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