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若愚分析,2010年後中日關係又進入了一個新的“政冷期”,背後的因素也很複雜,釣魚島撞船事件、中國GDP超過日本躍居世界第二,美國重返亞太政策的提出其影響最終都作用到了中日關係之上。但如果套用剛才對於對中日關係認知的模型,我覺得還是沒有跳出“重新定位期”。中國駐大阪總領事薛劍今年6月接受《人民中國》記者採訪時後談了他在第一線對於中日關係的感受,他就指出:“現在中國進入了新時代,各方面發展變化非常快,日本上上下下普遍跟不上中國的節奏。”所以,中日關係這次磨合的最終目標就是要讓中日關係跟上中國發展的節奏,衹有這一目標達成了,中日關係才能進入下一個回暖期。而且根據歷史的經驗,那時可能還需要第五個政治文件把中日關係磨合的成果用富於政治智慧的語言表達出來,這樣才能形成一個新的時間節點。
“之前談論中日間的四個政治文件,沒有提及今天的主題《中日和平友好條約》,因為其性質與後面兩個文件有所不同。與在‘政冷期’後出現的《中日聯合宣言》、《中日關於全面推進戰略互惠關係的聯合聲明》相比,《中日和平友好條約》最大的不同在於它是中日關係發展順遂的產物,來源於中日邦交正常化後中日之間對開展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合作產生的更大需求,而開展經濟、文化等領域的交流合作就涉及到民間。”李若愚說。
李若愚指出,“以民促官”是中日關係的高頻詞匯。中日邦交正常化就是始於以民促官,再到“半官半民”,但這裡的“民”恐怕和我們今天理解的“民”有所不同。今天對“民”的理解是普通市民、公民,沒有任何特權或官職的自由人,但中日關係早期的“民”不是這種情況,像1953年來華的日本中國通商議員團團長池田正之輔是在任的眾議員。1962年11月的《中日長期貿易綜合協定》也是由日本前通產大臣高碕達之助與時任中央對外聯絡部副部長廖承志共同簽訂的,所以也有人認為協定是具有官方性質的。那時的“民”是迫於政治上的現實困難,以非官方的名義進行的活動,與今天的語境中的“民”並不完全一致。當然,這種辨析並不是說民間外交中要完全摒棄政府的成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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