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9日電/興票案提存的新台幣2.4億元再掀爭執。國民黨今天主張錢屬國民黨。親民黨委任律師黃珊珊回應,2.4億應是宋的省長結餘款,國民黨若有異議,應提法律證據。
台北地方法院昨天證實,今年1月上旬親民黨主席宋楚瑜已委由律師,向法院出具前國民黨主席李登輝同意書與印鑑證明等資料,證明李、宋之間並無債權、債務關係。法院2月間已通知宋,領回這筆10年前興票案爆發後,宋提存在法院的鉅款。
國民黨今天主張這筆款屬國民黨所有。國民黨舉宋楚瑜2002年談話,包括“錢是國民黨的,為何要我繳稅”等媒體剪報,證實宋楚瑜當年曾說過這筆錢是國民黨所有。國民黨認為此事攸關社會觀感,“不宜私了”,若國民黨取回錢,將全捐社會公益之用。
中央社報道,對於國民黨說法,人在大陸的黃珊珊接受電訪表示“我很詫異”。她表示,當年李登輝交辦給宋楚瑜的款項,真正屬於國民黨的只有“黨政運作專款”、“照顧蔣家專款”等2項,這2項合計3.6億元,都已用於照顧蔣家,以及1992至1994年間舉辦的選舉中用完。
她表示,這筆款放在法院超過10年,“如果是你(國民黨)的,你會不來處理嗎?”
黃珊珊說,為釐清2.4億中是否仍有屬於國民黨款項,她已連同相關資金流向文件,正式發函國民黨,但國民黨至今未給她回覆。
黃珊珊說,她已和國民黨行管會主委林永瑞等人逐筆確認相關款項,她身為宋的委任律師,主張這2.4億元應是宋的省長結餘款,若國民黨主張款項歸他們所有,應儘早提出法律證據,“沒有問題的話,錢當然要還我的當事人(宋楚瑜)”。
此外,宋楚瑜的子弟兵、前“立委”劉文雄認為,國民黨為何突然開口說這筆款項是他們的?如果真是國民黨的錢,國民黨早該去法院提領,國民黨今天這樣的發言,“不夠厚道,不夠聰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