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綠委力挺扁家 稱監獄應拒收吳淑珍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0-12-06 11:09:44  


管碧玲(左)、王幸男表示,根據監獄行刑法規定,只要生活不能自理,獄方應該拒收,如果“法務部”要吳淑珍入監服刑,就是違法。(中評社 黃筱筠攝)
  中評社台北12月6日電(記者 黃筱筠)台灣“法務部”將討論吳淑珍是否入監服刑的相關問題。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召開記者會全力聲援扁家,強調依法規定只要生活不能自理的人,監獄就應該拒收,這是法律強制規定,不是特權,馬政府應該要說明清楚,不能以訛傳訛。

  扁女陳幸妤昨日嗆聲,她母親吳淑珍如果在監獄發生任何閃失,她將控告政府“過失殺人”。

  黨團幹事長管碧玲表示,根據監獄行刑法第11條規定,只要生活不能自理者,監獄應拒收,是法律強制規定,不是特權,“法務部”要讓外界知道。她也說,過去也有760多位因健康因素遭到獄方拒收的例子,他們只是尊重司法,不要以訛傳訛,造成社會對立。

  管碧玲強調,如果監獄沒有拒收就是違法,因為這是法律強制規定,若將吳淑珍送到台中培德醫院,這就是入監服刑,這並沒有拒收。他們要求“法務部”不應該社會對立,而違法將吳淑珍送到培德醫院。

  綠委王幸男也說,敬告“法務部”不要違反程序正義,如果吳淑珍因入監而發生意外,國民黨、“法務部”要負起完全的責任。

  綠委翁金珠表示,陳水扁以前到各地助選,再晚都還是要回家,因為晚上要抱吳淑珍去上洗手間,可見吳淑珍情況很嚴重,連貴為“總統”的陳水扁,半夜也還要處理這些事情。

  翁金珠也說,前彰化縣議長白鴻森也因為健康問題,用戒護就醫的理由在醫院治療,吳淑珍坐輪椅已經好幾十年,完全就是無法生活自理的情形,站在情理法來看,“法務部”應該拒絕收監。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