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4月20日電/“總統府”今天公布兩公約國家人權報告,馬英九強調,這樣做絕對不是為了好看,而是真正要把台灣人權標準與世界接軌,未來還有4件事要努力,包括清查所有法規。
中央社報道,馬英九今天主持“公民與政治權利國際公約”與“經濟社會文化權利國際公約”“國家人權報告”發表記者會,他也提到,未來每一年都要發表人權報告。
馬英九說,這是“中華民國”“建國”100年來,第一份由政府設立的人權委員會所發表的人權報告,他無比欣慰,他上任後,努力把兩公約變成“國內法”,之所以這樣做,是因為他知道,就算簽署兩公約批准書,送到紐約的聯合國秘書處存放,秘書處一定不會接受。
馬英九說,秘書處不接受沒有關係,兩公約對台灣還是有拘束力,它已成為“國內法”的一部分,最重要的,“即使我們在1971年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是我們並沒有放棄讓‘我國’的人權跟上世界腳步的努力”。
馬英九說,雖然失去聯合國代表權,但聯合國憲章23條、110條,仍清楚寫著“中華民國”,“憲法”也明定要尊重聯合國憲章,他不能逃避責任。
馬英九強調,“我們這樣做絕對不是為了好看,而是真正要把‘國內’人權標準與世界接軌”,這需要一點壓力,因為大部分侵害人權的案件都是政府在做,因此“政府要把自己管好”,訂出國際接受的標準,讓人權不斷進步。
他說,最容易侵犯人權的政府官員,必須要做好相關教育及訓練,還是有很多公務員,對人權概念不是十分了解,要加速教育。
馬英九也提到,未來有4件事要繼續努力,包括,完成所有法規清查,以符合公約規定;提升人權的角度來實踐兩公約,兩公約有些文字不像法律一樣明確,有解釋空間,要從保障人權、提升人權角度,賦予它時代意義;落實公約,希望“法務部”續與相關部會加強聯繫。
他也提到,人權概念隨時代進步,早先基本人權主要是人身、自由,慢慢發展到社會權、環境權,還有很多成長空間,人權諮詢委員會應配合時代進步,在這方面做提升。
馬英九說,人權保障是天天都要注意的事,要盡量充實政府官員智能,讓民眾了解人權是天賦權利,不要讓它睡著了。
他也提到,可以在華人社會,把一個世界級規範變成生活的一部分,這與台灣實踐民主一樣,是重要的成果,而儘管在中國歷史,沒有與西方人權完全一樣的概念,但“天視自我民視、天聽自我民聽”等傳統儒家重要概念,與人權概念不相違反,相輔相成。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