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NML格式】 【 】 【打 印】 
馬扁同命?周刊:卸任後恐難逃司法追訴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3-10-02 10:54:00  


  中評社台北10月2日電/馬英九和“立法院長”王金平之間的“九月政爭”,不僅造成國內政局動盪,“檢察總長”黃世銘與特偵組涉嫌違法監聽,更是引發“立法院”和社會大眾撻伐。不少人向台北地檢署按鈴控告馬英九和黃世銘,法界人士分析,馬英九恐涉及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和《刑法》第132條洩密罪,但由於目前馬英九具“總統”身分有刑事豁免權,周刊認為,一旦卸任恐面臨追訴危機。

  今日新聞網報道,馬英九動用黨紀要開除王金平黨籍,卻被王金平提出假處分官司,接連吞下二連敗,連黨籍“立委”也出現希望馬英九放棄訴訟的聲浪,不過,馬英九迄今並未接受。

  黃世銘涉嫌違法監聽“國會”案件,北檢近日將以證人身分傳喚馬英九出庭說明。根據最新一期《壹週刊》報道,馬英九若不是因具備“總統”身分,受到“憲法”保障的刑事豁免權,現恐與黃世銘共同違反《通訊保障及監察法》第27條“公務員因職務知悉或持有監聽資料,無故洩漏或交付支者”。

  法界人士認為,如果馬英九作證,黃世銘僅就關說案做簡報沒提供譯文,刑責還有討論空間;但馬如果供稱黃世銘有提供詳細監聽譯文,甚至還給他參考,刑責就無可迴避。

  此外,該案件在9月5日才簽結,但黃世銘卻在8月31日就已向馬英九報告,案件還在偵查中,馬英九應在黃世銘報告前就先詢問案子是否偵結,如果還沒就應立即拒絕聽取案情,更不應有第二次召見。

  周刊假設,若馬在黃第一次報告時,就已得知案件將在9月5日簽結,還第二度召見黃世銘報告案情,2人恐將成洩漏偵查秘密共犯,但如果馬不知,則另當別論。周刊指出,這兩罪刑度都是3年以下有期徒刑,法界人士認為,馬英九卸任後恐難逃檢方追訴危機。

CNML格式】 【 】 【打 印】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