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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中評社 資料社) |
中評社台北10月23日電(記者 鄒麗泳)民進黨前發言人、現任台北市議員梁文傑在2012“總統”大選期間,指控馬英九密會賭盤大亨陳盈助募款,台灣高等法院昨天判決梁文傑與民進黨連帶賠償馬英九新台幣180萬元,全案仍可上訴。律師出身的民進黨發言人黃帝穎今天強調,高院的審判程序顯有“證據應調查卻未調查”之違失,民進黨將於收到判決書後與律師研議,並於法定期限內提起上訴
馬英九提告指出,台北市議員梁文傑開記者會、上政論節目,指控2011年9月10日與陳盈助會面,向陳募款3億元;梁還說陳捐款給他並操作賭盤賠率、影響選舉結果。高院調查,梁文傑公開說“你跟選舉的賭盤大亨募款”、“他還提供房子給馬英九在嘉義市做競選總部”都不是事實。合議庭審酌認為慰撫金應提高,判決要賠償180萬元。
民進黨下午發布新聞稿,黃帝穎說,民意代表質疑馬英九與組頭會面的內容,我們認為,民意代表乃受民意付託,監督政府是天經地義,梁文傑為民意代表,對於可受公評之事提出質疑,乃民代之職責。
其次,馬掌握“國家公器”,應接受民意較嚴格之檢驗與監督,尤其馬是否與不適當的人見面,有無收受好處,影響全民利益,應攤在陽光下。如同馬英九與頂新魏家的金權關係,在黑心油戕害全民健康之際,過去馬與魏家的交往,當然要給人民交代,人民有權利知道馬為何聘任魏應充擔任工商後援會副總會長?頂新2010年捐給國民黨卻未申報的政治獻金525萬元,是否進到國民黨高層私人口袋?還有沒有其他未申報的政治獻金?馬英九與魏家的金權關係,是否是執政黨全力護航頂新黑心油,江宜樺上個月甚至因此背書頂新油“可以吃”的主因。
黃帝穎說,高院審理組頭案,程序有明顯違失,對於應調查之證據,未進行調查,且法官恣意提高賠償金額150萬元,將原本二審終結的案件,提高為得上訴第三審案件,二審法官卸責給“最高法院”的意圖明顯。民進黨將於收到判決書後之期限內提出上訴,以求導正二審違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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