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洪秀柱今天前往基隆造勢。(中評社 彭媁琳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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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評社台北8月15日電/國民黨“總統”參選人洪秀柱辦公室,14日委託律師魏啟翔向台北地方法院檢察署控告周玉蔻,涉嫌散播不實謠言诋毀他人名譽,意圖使人不當選,已有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之嫌,因此提出告訴,這是洪秀柱第二次對周提告。
洪辦表示,周玉蔻在104年8月12日擔任年代電視台“新聞面對面”節目來賓時態,發表“…就是說很多人說有條件交換說,我昨天還聽到的更不好聽的說法,什麼她要交換不分區“立委”,她要交換,還有一個政論評論家,在公開說了說,她要交換“立法院長”,我覺得有點過頭,對,然後還人更難聽的說,要交換錢,我的意思是說,現在這種交換條件說,都已經出來了,這搞不好是綠營放的,你知道嗎,怕洪秀柱被換下來,所以呢,有這種條件交換說…”等相關言論。
洪辦表示,被告周玉蒄指稱告訴人所謂之“條件交換說”,殊非事實,被告發言前卻未向洪秀柱或洪秀柱辦公室為合理之查證,卻藉由“有人說”之詞,將“交換條件”散布於眾,造成以訛傳訛,已涉嫌故意編造不實內容,貶損告訴人清譽形象及社會評價地位。
洪辦表示,洪秀柱在7月19日已獲國民黨第19次全國代表大會通過提名,代表國民黨參選第14任“中華民國總統”,惟被告周玉蔻所言已涉嫌違“總統”副總選罷法第90條,意圖使人當選或不當選,為杜絕恣意虛構事實抹黑候選人等妨害選舉行為,並端正選風,維持護候選人之權益,因此依涉嫌違反“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對周玉蔻提出告訴。
今年6月23日洪秀柱已針對周玉蔻不實指控假學歷案提出告訴,洪秀柱也在7月13日接受北檢傳訊前往說明;另北檢將於8月20日首次傳訊被告周玉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