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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重諺下午表示,監察委員審薦小組已經組成。(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0月18日電(記者 黃筱筠)“總統府”發言人黃重諺下午表示,蔡英文日前提及要補提名“監察委員”11人,審薦小組已經組成,由陳建仁擔任召集人,“中研院”特聘研究員蕭新煌為副召集人,審薦委員有前“僑委會委員長”張富美、前“監委”劉玉山以及前大法官林子儀。
黃重諺表示,審薦小組第一次會議將在11月2日舉行,預計“立法院”下會期將提名咨文送抵“立院”。他表示,“監察委員”被提名人要推薦或是自薦都可,最後由審薦小組做通盤考量。
劉玉山在扁執政時曾任“行政院秘書長”及“行政院政務委員”,2008年獲馬英九提名經“立法院”同意任第四屆“監委”;張富美在李登輝執政時期也擔任過第三屆“監委”、也擔任過凱達格蘭學校校長;林子儀為前任大法官,現任“中央研究院”法律學研究所特聘研究員兼所長。
根據《“監察院”組織法》規定,“監察委員”資格須年滿35歲,並具有下列資格之一:一、曾任中央民意代表一任以上或省(市)議員二任以上,聲譽卓著者。二、任簡任司法官10年以上,並曾任高等法院、高等法院檢察署以上司法機關司法官,成績優異者。三、曾任簡任職公務員10年以上,成績優異者。四、曾任大學教授10年以上,聲譽卓著者。五、國內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及格,執行業務15年以上,聲譽卓著者。六、清廉正直,富有政治經驗或主持新聞文化事業,聲譽卓著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