洪奇昌說,過去台商要求準國民待遇,但中國大是用“同等待遇”來形容這些惠台措施。提供和大陸民眾在學習、創業、就業生活同等待遇,與大陸同胞公平和共享,統戰意義非常強。但是否有效果?現在媒體這樣的報道,似乎過於期待。
他提到,過度的期待的認知,會認為這個政策實施後會加速兩岸社會文化融合,但他強調,這個效應要再觀察一段時間。
他對中評社分析,這31項措施中,前12項是針對企業,明確提到台資企業參與“中國製造2025”行動計劃適用與大陸企業同等政策;提到支援台商來大陸投資設立高端製造、智慧製造、綠色製造等企業並設立區域總部和研發設計中心,相應享受稅收、投資等相關支持政策。但是台灣企業哪有這個能量、規模能力去布局,除非是非常大型的企業,可能必須在中國大陸已經長期的投資,才可能去參與一帶一路建設,這都是超大型的企業,這幾個項目一般台資企業仍有相當距離。
他表示,其中10到12項措施,台灣金融機構、商家可與中國銀聯及大陸非銀行支付機構依法合規開展合作,為台灣同胞提供便捷的小額支付服務;台灣徵信機構可與大陸徵信機構開展合作,為兩岸同胞和企業提供征信服務;台資銀行可與大陸同業協作,通過銀行團貸款等方式為實體經濟提供金融服務。這些是原本的兩岸服貿項目,因為服貿沒有簽署,他們就直接宣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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