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打 印】 
【 第1頁 第2頁 】 
陳致中條款闖關 綠委莊瑞雄:這條文得罪人
http://www.CRNTT.com   2023-05-09 17:58:34


內政委員會下午針對選罷法召集協商。(取自 立法院網站)
  中評社台北5月9日電(記者 黃筱筠)“立法院”內政委員會下午協商《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總統”“副總統”選舉罷免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中在選罷法中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確定者,終身不得參選等修法內容未達共識,相關條文均保留,未來將交由“立法院長”游錫堃召集黨團協商。但英系“立委”莊瑞雄、時代力量“立委”邱顯智在會中都表達比例失衡。莊強調,“我們在這裡說都沒有用,還是送交院會協商”。

  莊瑞雄也說,這個案子我們在場4個是“空耶”(指傻子),這個條文會得罪人,各黨都沒有共識,“行政院”版本輕重失衡,重傷罪5年以上徒刑,剁一隻腳以及挖掉別人眼睛,可能就是重傷罪,但是卻可以繼續選“立委”選、“總統”都沒有關係,但是洗錢罪等判刑幾個月,里長都不能選,輕重有沒有失衡問題?

  陳水扁日前質疑“行政院”版本的《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26條修正草案,規定曾犯洗錢防制法經有罪判決者,終身不能登記參選,是違反比例原則、違反“憲法”參政權。陳水扁創辦,陳致中擔任執行長的凱達格蘭基金會日前還邀請多位法律學者舉行“公職人員選罷法第26條修法爭議”,陳水扁本人也全程出席旁聽。

  內政委員會今天在國民黨“立委”陳玉珍主持下召集朝野“立委”代表協商,出席有莊瑞雄、邱顯智與台灣民眾黨“立委”陳琬惠。但會中針對爭議的第26條修法,相關哪些罪責,終身不得參選,會中仍沒有共識。

  對於相關修法,邱顯智先發表意見說,所謂的排除參選條文很多條,“行政院”提出的修法與民主社會有很大衝突,要非常三思,挑出來特定罪判刑後終身不得參選,民主“國家”參政權要限制,而且是終身,這是公民權力,終身不得參選還是這個“國家”公民嗎?這是嚴肅問題。

  邱顯智說,例如違反“國安法”可以納入,但是毒品防治狀況很多種,例如判刑第14條,也是終身不能參選,但內容是持有大麻種子,可能判刑只有幾個月,但卻終身不能參選,比例上失衡。
 


【 第1頁 第2頁 】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 【打 印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