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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撤中天新聞台關台處分 NCC將提上訴
http://www.CRNTT.com   2023-05-11 10:14:06


通訊傳播委員會(NCC)。(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5月11日電/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撤銷NCC對中天新聞台不予換照行政處分,NCC昨日發出聲明,表示意外且表達遺憾,強調北高行同時駁回中天主張NCC應作成換照處分及國賠請求,NCC將於收到法院判決書後,研析判決理由依法提起上訴。

  至於NCC是否會重審中天換照、目前52頻道已經由華視新聞台使用,未來應該如何回復?NCC副主委兼發言人翁柏宗說,目前委員會並無討論相關議題,無法代替委員會回應。

  中天新聞台2020年6月申請換發衛星廣播頻道執照,被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決議不予換照,退出有線電視第52台頻道,中天提行政訴訟救濟,請求法院撤銷處分並准予換照,再向NCC求償新台幣79億餘元,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昨日撤銷處分,應依判決意旨做出適當之處分,可上訴。NCC後續須依判決的法律見解,重新審查換照案作成決定,但求償部分沒有判准。

  判決NCC敗訴的主要原因是,NCC於2020年審查《中天》換照案時,應該適用2018年2月8日修正後的《申設審查辦法》評分基準,但NCC委員會委員會卻以2020年發布的“換照評分表”作為評分比重,問題在於這個換照評分表只是行政規則,不能取代《申設審查辦法》評分基準。

  根據《中時新聞網》報導,NCC辯稱,駁回中天新聞台換照案,主要考量有以下五點:一是該頻道執照有效期間出現大量申訴與違規、二是內部控管與自律機制運作失靈,無法維護新聞專業、三是聽證會證實該新聞台受到不當介入、四是無法證明可以排除大股東與外界對新聞不當干預。

  最後一點,NCC表示,中天新聞台2014年換照時,NCC即予以警示並附加附款,惟仍無法有效改善,甚難確信其能改正過往違規情事等,經委員會議通盤考量,並踐行嚴謹的行政程序後決議作成處分。

  NCC表示,衛星廣播電視法所設定期換照制度,是“國家”維護新聞自由、新聞專業倫理及公共利益的機制,NCC依法律上之職責,透過嚴謹之行政程序,本於獨立機關之專業判斷作成駁回中天新聞台申請換照之處分,於法並無違誤。

  NCC強調,廣電新聞媒體具公益性,涉及公眾資訊接收自由及社會公共利益,對北高行判決未能尊重獨立機關專業判斷,該會將依法提起上訴,並持續督促媒體落實法遵,完善廣電產業健全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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