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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北地檢署一隅。(中評社 盧誠輝攝) |
中評社台北9月1日電(記者 盧誠輝)台北地檢署偵辦台北京華城容積率圖利案,台灣民眾黨主席柯文哲8月31日經北檢復訊後,被認為涉犯《貪污治罪條例》中的圖利罪、公務員違背職務收賄,遭聲請羈押禁見。民眾黨今日上午召開記者會痛批檢廉違反“偵查不公開”涉嫌洩密,台北地檢署在下午也發出新聞稿反擊強調,民眾黨的指控與事實不符。
北檢新聞稿如下:
有關某政黨今日上午記者會質疑本署違反偵查不公開等情,與事實不符,澄清如下:
一、本署昨(31)日新聞稿已嚴正說明:“本案執行搜索過程,均遵守正當法律程序,依法向法院聲請搜索票獲准後執行,並嚴守《偵查不公開作業辦法》相關規定,絕無踰越偵查必要範圍情事。”先予敘明。
二、某政黨記者會中所提之昨(1)日 2 則網路媒體關於本案金流之報導,係媒體自行撰寫,該媒體報導前未曾向本署查證,本署亦未洩漏任何偵查內容,對於上述媒體之報導,不予置評。
三、至該政黨記者會所指本署檢察官“辦A案,問B案、C案,羅織入罪”、“對柯姓被告疲勞轟炸審訊”等節,不僅顯有誤解,且有誤導之嫌。蓋刑事案件偵查過程處於高度浮動狀態,檢察官應就所蒐集之證據資料全盤掌握後,決定偵查或訊問順序,此點亦於昨日提審庭中獲法院支持,認本署檢察官偵查並無違背程序,也因此駁回提審聲請。至所謂疲勞訊問云云,亦與事實不符,因柯姓被告自廉政署移送至本署復訊後,檢察官有適時詢問其是否需要休息,注意其身體狀況,如有需要可先休息後再接受訊問,惟遭被告拒絕。
四、本署檢察官率廉政官於8月30日搜索某政黨中央黨部柯姓被告之辦公室及其使用之櫥櫃,係依法院核發之搜索票執行,相關過程均合法,本署已於昨日新聞稿說明,且自某政黨昨(31)日上午記者會公布之當時搜索畫面可知,絕無所謂“翻箱倒櫃”進行摸索、釣魚式搜索之情形。
五、本署檢察官於本案實施之偵查作為,均嚴守正當法律程序,恪遵“偵查不公開”相關規定,並秉持勿枉勿縱、依據證據客觀辦案之態度,請勿恣意揣測辦案動機,並給予檢察官依法偵查之純淨空間。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