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綠委夠嗎?柯建銘:2/3“立委”能罷韓國瑜
http://www.CRNTT.com   2024-12-31 16:05:04


柯建銘今天回嗆國民黨不懂法,罷免韓國瑜是要改選“院長”。(中評社 資料照)
  中評社台北12月31日電(記者 黃筱筠)民進黨“立法院”黨團總召柯建銘今天再度受訪回應罷免“立法院長”韓國瑜議題,他指出,國民黨法律都不懂嗎?罷免“立法院院長”當然是由“立委”來罷免,“立法院”三分之二“立委”就可以罷免,不是民間來罷免。過去是二分之一,但是在施明德和劉松藩競選“院長”的時候差一票,所以國民黨把“立法院正副院長”罷免改成三分之二。

  不過,以目前“立法院”席次,民進黨僅有51席未過半,就算加上台灣民眾黨8席,僅有59席。總席次113席,若全部“立委”都出席,要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也就是76席通過,才能把韓國瑜拉下來,進行“立法院長”改選。

  媒體詢問韓國瑜是不分區“立委”,要怎麼罷免,如果可以罷免韓國瑜的話,要依照什麼法律?

  柯建銘回嗆說,國民黨懂得法律嗎?罷免“立法院院長”是由“立法委員”來罷免,“立法院”三分之二就可以罷免,不是民間來罷免,過去是二分之一,但是在施明德和劉松藩競選“立法院長”的時候差一票,所以國民黨把“立法院正副院長”罷免改成三分之二。

  根據““立法委員’互選‘院長副院長’辦法”第8條規定,“院長、副院長”經全體“立法委員”三分之一以上人數提議,出席委員三分之二以上人數通過,得予以改選;其任期至原任之任期屆滿為止。  

  柯建銘強調,他為什麼說要罷免韓國瑜,因為韓應該依“憲法”還有依法來做事情,一個違法、“違憲”的“院長”,坦白講當“院長”是不夠格的,為什麼呢?“憲法”72條規定得很清楚,“立法院”法律案通過以後,你就要送“總統府”、你就要送“行政院”,“總統”10日內要公布,就是如此。“憲法”72條寫得這麼清楚,那為什麼三讀通過的法案可以扣住不送出“立法院”呢?理由就是說有兩位召委,內政的徐欣瑩、財政的陳玉珍,她們來函表示,不可以送出來,這很奇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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