吳思瑤說,若要普發現金,財源是第一個要克服的困難,如果都是舉債,大家能夠承受嗎?都是舉債合理嗎?另外若確定要發現金,必須把現在“立院”片面修法這種“違憲”疑慮必須要合憲,要如何符合合憲,程序上需要行政立法進一步磋商。
吳思瑤指出,第三、排不排富確實是值得討論的問題,如果把普發現金定為社會福利,當然需要有排富門檻;但若回到在野黨委員要求的善用歲計賸餘,用稅收超徵來普發,把繳稅繳最多的排掉,是否又與定位的還稅於民背道而馳。兩者的前提都值得討論,希望在野黨“立委”能嚴肅面對問題。
吳思瑤表示,過往在討論特別條例過程上,對於是否排富、財源、多少金額是財政可以負荷,這些需要被討論的問題,在野黨從來不討論,現在變成負責任的執政黨必須認真負責、嚴肅面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