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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再度召開記者會強調,要求縣市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是為了遏止金錢和暴力。(中評社 黃筱筠攝) |
中評社台北12月23日電(記者 黃筱筠)12月25日各縣市議會將舉行議員就職,並選出正副議長。針對民進黨祭出黨紀要求地方正副議長選舉,應該要“票票入匭”甚至要求縣市議員亮票,台灣“最高檢察署”22日下午發佈新聞稿指出“嚴查正副議長選舉亮票”,民進黨“立法院”黨團上午再度召開記者會堅持亮票未違法。
針對各縣市議會將於25日進行正、副議長改選,民進黨要求縣市議員亮票,“立法院長”王金平也認為不宜。
民進黨上午的記者會在海報上寫著“守護民主,杜絕賄選,就是我們的黨紀”。“立委”段宜康表示,如果不亮票,買票的正、副議長候選人就有可能介入,為了遏制金錢和暴力,他們才會祭出黨紀。
段宜康指出,“最高檢察署”配合國民黨太明顯,“最高檢察署”新聞稿中不講金錢、暴力,就只講亮票,難道“最高檢”是活在18世紀嗎?“最高檢”提到投票當天要監控,會有人當天去交錢嗎?“最高檢察署”的動作只是配合國民黨要求。“要是不能亮票,買票的議長候選人就會有機會介入”。
他表示,亮票是希望符合地方正義的標準,若不知道誰跑票,每位縣市議員都可能成為嫌犯。國民黨應要自省,涉及買票的黨籍議長候選人有檢討過嗎?他們今天也會去拜會“最高檢察署”檢察長顏大和,並儘速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排定修法。
民進黨“立委”吳秉叡則表示,上一屆縣市議員亮票,最後都是無罪判決,法院認為亮票不無符合公務員洩露國防外交秘密罪,因此獲判無罪。但“最高檢察署”卻認為亮票行為違反刑法132條第1項,公務員洩漏或交付關於“中華民國”國防以外應秘密之文書、圖畫、消息或物品之罪嫌,提起公訴。“這是嚇人嗎?還是恫嚇大家?”
吳秉睿更砲轟,過去“立法院”正、副院長投票,也都是有亮票,法院應該應要人人平等,對於“國會”殿堂的“立委”亮票為什麼不法辦?難道看到“立委”就矮了一截嗎?有多少人躲在秘密投票之後去收受賄賂,司法機關為什麼不敢調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