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創建於1912年的台南地方法院歷經13年修復,8日重新開放並舉辦司去文物特展。(中評社 趙家麟攝) |
中評社台南11月8日電(記者 趙家麟)102年歷史的原台南地方法院修復重新開放,推出司法文物特展,台南法院百年前審訊武裝抗日事件“西來庵事件(台南玉井噍吧哖事件)”的歷史影像,以及印有孫中山國民政府公署圖和中央黨部部址的印花訴訟狀面等文物,也一併展出。
國定古蹟原台南地方法院舊廈建於1912年,完工到現在已經有102年歷史,見證了台灣司法民主化與現代化的全部進程。在歷經長達13年多的調查、考古、修復後,現已恢復原有雋永、頗負動感的古蹟風貌。從8日開始,藉由一系列司法文物特展與活動,重新粉墨豋場。
展出內容結合古蹟建築特色與“司法院”為籌設司法博物館多年來蒐集的司法文書、史料、照片與文物,1907至1949年司法狀面也一併展出。
1915年,日據時期最大規模的武裝抗日行動—西來庵事件,至少2000人被捕並於原台南地方法院審訊,大批抗日人士禮戴上竹籮面罩,押解在大街上的老照片,以及主四起事者余清芳、江定處死,的老照片、判決水書都有展出。
另外,司法訴訟狀面有原件展出。狀面為為印花稅一種,司法訴訟狀面,是訴訟當事人因民、刑事案件向司法機關呈送各種類行書狀的首面,清光緒33年(西元1907年)開始試辦,1949年)左右停用。
1927年國民政府奠都南京,同年12月14日起由司法部頒行,孫中山國民政府公署圖和中央黨部部址狀面,訴訟狀紙分為16種;有民、事訴狀、民、刑事辯訴狀、民、刑事上訴狀、民、刑事抗告狀、民、刑事委任狀、限狀12.、交狀、領狀、保狀、結狀、和解狀,其狀面框上方有“提倡國貨是總理主義的實行”字樣,外框圖案為西方式樣,框內有圖像、總理遺囑、司法狀紙,狀紙名稱亦置中央,下方有國民政府司法部大頒行及國民政府公署圖、彩色印刷,顏色只有淡紅色,其設計據有黨政色彩式樣。
1929年司法行政部成立,採用原狀面圖案下方字樣改為中央黨部部址,由16種狀面改為民事狀、刑事狀二種狀面。1931年狀面顏色改為藍色,分厚、薄紙兩種。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