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的“閣揆”耗損快是事實,民進黨內、特別是新系普遍認為,從蔡、賴的行事、施政風格來看,兩人之間的溝通“有得磨”。影響力攀上高峰的新系此時提“修憲”建言,理由雖然是想解決“閣揆”折損率高的制度問題,但實際上大家都知道“修憲”困難重重,真正要直指核心之處,就是要蔡英文“放權”,讓現行的雙首長制傾向“內閣制”精神來運作,至少不要太偏向“總統制”。
至於“修憲”有多困難呢?依“憲法”增修條文第12條:“憲法”之修改,須經“立法院”“立法委員”四分之一之提議,四分之三之出席,及出席委員四分之三之決議,提出“憲法”修正案,並於公告半年後,經“中華民國”自由地區選舉人投票複決,有效同意票過選舉人總額之半數,即通過之。
換句話說,只要有4分之1的“立委”不出席,就無法提案。國民黨籍委員已超過4分1,目前是差3席就3分之1,“修憲”提案根本就出不了“立法院”大門。所以,提“修憲”只是喊爽而已!即使出得了“立法院”大門,也很難無法獲全民大多數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