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國際海洋法法庭前副庭長赫爾穆特·圖爾克主持研討會議題一“國際海洋爭端解決機制:回顧與展望”(中評社 邱姿爽攝) |
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莫里斯·卡姆加聚焦非洲海洋資源共同管理實踐,詳細梳理了非洲大陸八項標誌性海洋資源聯合管理協議,覆蓋爭議區域資源開發、跨邊界油氣田整合等多種場景。這些協議通過靈活的收益分配機制和務實的管轄劃分,有效避免了邊界爭端升級,為全球海洋資源爭端和平解決提供了可借鑒的“非洲經驗”,證明聯合管理是兼顧各方利益、促進區域合作的有效路徑。
國際法委員會委員艾哈邁德·阿明·法薩拉就現有的國際海洋爭端解決機制與爭端預防途徑作發言。他從國際爭端解決機制的整體結構入手,分析了海洋爭端涉及的劃界、資源開發、環境保護等核心議題。他回顧聯合國體系、區域組織機制以及國際法院和海洋法法庭在解決爭端中的功能,強調《海洋法公約》在強制爭端解決中的獨特作用。同時,他指出氣候變化和海平面上升等新興問題正促使國際法體系加速演進,並介紹國際法委員會在相關議題上的推進工作,為應對挑戰提供法理支撐。
國際海洋法法庭法官利斯貝特·萊恩扎德以“關於咨詢程序的概述”為題作發言,她回顧了咨詢程序的發展歷程,指出其從最初面臨權威性等爭議,到如今成為國際關係法律化的重要體現,已累計形成數十項相關意見。這些意見雖不具強制約束力,但對法律規範的闡釋具有權威性,能為擺脫政治僵局提供出路,推動公眾參與全球治理,在氣候變化等熱點議題中發揮重要的法律指引與社會動員作用。
問答環節中,嘉賓圍繞安理會相關決議性質、海洋資源聯合管理中的環保義務分配、國際調解院與國際海洋法法庭的互補性等問題展開熱烈討論。嘉賓們普遍認為,國際爭端解決機制應堅持互補共生而非競爭對立,調解作為靈活自願的解決方式,有望在未來海洋爭端治理中發揮更大作用,而所有和平解決路徑的核心,均在於尊重國家主權、秉持自願共識與平等協商原則。
此次研討會的成功舉辦,搭建了全球海洋爭端治理領域的交流合作平台,凝聚了“以和平方式解決海洋爭端”的國際共識,推動了國際調解機制的推廣與完善,為促進全球海洋安全、公平正義與可持續發展注入新動力。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