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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3日晨,美國移民局、稅務局、海關邊防局、國務院外交安全局、當地警察局等部門出動大警力對位於南加州爾灣市、羅蘭崗市、核桃市等地的數十處公寓進行了入戶搜查,調查為來自中國大陸為主的外國孕產婦謊稱旅游、獲簽證後赴美生子的情況。 |
中評社洛杉磯5月2日電(記者 宋楷文)美國華人月子中心案日前有了最新進展,南加州聯邦檢察官於4月30日正式對十名中國孕產婦“證人”提起公訴。
被提起公訴的涉案孕產婦均來自中國大陸,聯邦檢察官事前曾經同意不指控他們簽證欺詐等罪名,以交換其作為華人月子中心案的“證人”,暫留美國,以協助美國檢方調查。但這些簽字同意,並保證作證的中國孕產婦和家屬在未經法院允許下於4月中旬私自逃回中國。另外兩名也準備私自逃離的中國大陸孕產婦也在南加州爾灣市被扣留。
4月30日,這10名私自逃回中國的孕產婦被以簽證欺詐,違反法官命令、藐視法庭和妨礙司法公正為由提起公訴。另一人由於沒有收到暫留在美國的命令,僅被起訴簽證欺詐。
《起訴書》中公布了被通緝的中國孕產婦及其家屬的姓名。其中有10人涉嫌簽證欺詐等三項罪名。若被捕罪名成立,最高可被判處25年監禁,以及25萬元的罰款。而妨礙司法公正的罪名成立將會再加五年刑期。
由於中美兩國之間沒有簽署《引渡條約》。如果這些孕產婦不離開中國國境,被逮捕的概率很低。但一旦出中國國境,就有可能被美國,或者同美國簽署了《引渡條約》或《刑事司法互助協定》的國家和地區逮捕並引渡回美國受審。
據相關律師說,這些孕產婦的孩子將來返美讀書等可能會遇到麻煩,特別是孩子幾乎沒有可能在成年後為父母申請移民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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