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部分與會代表:(由左至右)輪值副主席魏林峰、台灣事務顧問黃薇、執行會長王素雯、執行會長徐和生(美西華人學會會長)、秘書長張凌雲、輪值主席田平春、紀律委員徐中、紀律委員王中平、台灣事務顧問梁義大、執行委員王尚久、執行會長陳恬碧,徐浩森(中評社記者 宋楷文攝) |
中評社洛杉磯2月16日電(記者 啟恩)當地時間2月15日,(美國)中國和平統一促進會聯盟(美聯盟)於南加州召開記者會,宣布旅美台灣籍僑胞田平春當選美聯盟新一屆即第三十五屆輪值主席。新一屆執委會正式就職并開始展開活動。
美聯盟新一屆輪值主席田平春表示,我們深知,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和與平統一,離不開兩岸同胞的大力支持和熱情參與,更凝聚著海外僑胞的心願和期盼。 美聯盟將立足當地,規範會務,發揚聯絡其他地區和入島交流取得的積極成果,在當前的新形勢下,進一步發揮海外華僑華人的優勢,擴大與台灣島內和當地的年輕一代的聯絡,做“一個中國”的捍衛者;做祖國和平統一的促進者;做中華文化的傳播者。
田平春介紹說,依據《美聯盟章程》,美聯盟實行“輪值主席制”,原則上按加入美聯盟的時間,沒有擔任過輪值主席者優先。每半年輪值一次,換屆日期2月15日和8月15日。輪值主席至多連任一次,任期總和不得超過一年。每個正式成員都會被輪到,美聯盟常有輪值主席沒有人有意願擔任的情況,有人多次被“輪值”,這并不代表什麼。根據《美聯盟章程》第五章規定,任職期間輪值主席僅為聯盟及執委會召集人,對外代表美聯盟形象。
田平春表示,2011年2月12日美聯盟執委會通過下述章程修正補充條款:1)為體現本聯盟成員多元化和代表性,2011年8月後增設一名輪值副主席,輪值主席和輪值副主席由來自大陸和台灣的同胞分別擔任,即,如果輪值主席為台灣同胞,輪值副主席就應來自大陸同胞等。反之亦然。2)加入聯盟繳納會費,參加活動一年後,方有參選輪值主席和輪值副主席資格。3)關於章程修改,必須由有投票權的執行主席單位全體贊成方可形成有效決議。即一票否決制度。任何章程修改決議均在下一任執行主席就職後實施。
田平春表示,美聯盟的名譽主席是大陸前海峽兩岸關系協會常務副會長唐樹備和台灣前“國家統一委員會”副主委許歷農。顧問是宋楷文,法律顧問是餘晨峰律師。紀律委員會包括王中平、卞益群和徐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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