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張雄代表建議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大陸工作需領取就業證的限制。(中評社記者 梁棟攝) |
人大代表張雄在發言中建議取消台灣同胞在陸工作的限制。他建議在修改勞動法時,將台港澳同胞在內地工作就業的管理納入勞動合同法中。他稱,2005年國家修訂了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的管理條例,放寬了其在內地就業的條件,施行許可制,發放就業證。發放就業證目的有二,一是為了統計就業人員;二是為了勞動力調控。但張雄稱,通過這幾年施行的情況看,並沒有達到立法的本意。並且,在兩岸新的發展形勢下,對港澳台勞動力的政策已經轉為了鼓勵,管理條例中的調控功能已經不存在了。而事實上,有很多在內地工作的港澳台人員並沒有辦理工作證,所以統計功能也無法得到很好的體現。
在這樣的情況下,無就業證的港澳台的就業人員的權益就無法得到很好的保障,在其維權方面也經常受到限制,就業證也將成為港澳台人員來內地。所以,張雄代表建議,取消台港澳人員在內地就業需要取得就業證的限制,將對其的管理納入勞動合同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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