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月談》一篇文章在分析這背後的原因時指出,“由於我國市場體系尚不完善,政府主導經濟發展的模式沒有根本轉變,官員手中掌握的資源配置權、專案審批權等十分重要。這些權力一旦失去有效監督和制約,就為一些走捷徑的老闆打開了方便之門。”
其實,公眾對政商關係的批評並非意味著所有的政商關係都需要加大聲討力度,健康、正常、彼此協助的政商關係是被社會所需要的。因為企業界可以反應經營中的困難、幫助政府制定更適宜的政策,而政府則可以通過多項手段扶持企業發展、渡過難關,二者協作能為社會帶來更多財富、為民眾謀取更多福祉,是一種雙贏的概念。
那麼,具體來講,健康的政商關係應該是怎樣的一種形式呢?
國務院發展研究中心研究員馬淑萍用借借鑒日本經驗提供了一種新思路。馬淑萍在《日本“協調型”政企關係》中提出,日本政府與企業形成了夥伴式的協作關係,政府為企業服務,企業也積極配合政府實現政策目標。這樣的好處在於政府能快速瞭解企業所需,自己制定的政策也能得到有效貫徹。
不過,“協調型”的政企關係依舊迴避了備受關注的一個問題——透明度的問題。假設政府一切資訊透明,政府不可能給予個別商人特殊關照,也根本不存在任何權錢交換的空間,這樣一來,商人也就不會想方設法給官員送紅包了。因此,更嚴格的監管對促成正常、健康的政商環境必不可少。
《第一財經日報》一篇評論文章“一句道破天機”,當下中國重塑良善的政商關係,既需要官員與商人有著高度的道德自覺,也需要為他們的交往設立一道制度的防火牆,讓權力不能為所欲為,讓政府決策的過程及時暴露在太陽底下。這才有助於更加徹底地“打老虎”,連養成“老虎”的環境也一併清理。
此外,清華大學經濟管理學院院長錢穎在兩會期間作《中國經濟增速下行:如何看如何辦?》發言時也關注了“建立新型政商關係”的話題,她指出,解決政府“不作為”的辦法不是回到過去那種“作為”,而是轉變政府職能,把政府與企業的關係從“關係緊密型”轉 到“保持距離型”,把政府在經濟中的作用從“參與型”轉到“服務型”。在法治經濟框架中,重新定義政府激勵,既減少政府腐敗,又把企業解放出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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