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賴幸媛:24小時通知列協議文本後共識文件

http://www.chinareviewnews.com   2012-08-03 20:47:04  


賴幸媛。(中評社 王宗銘攝)
  中評社台北8月3日電(記者 王宗銘)有關兩岸兩會第八次江陳會談可望簽署的“兩岸投資保障和促進協議”內容,“陸委會主委”賴幸媛今天下午說,協議文本投資待遇部分列入人身安全與自由條款,除台商本人外,也涵蓋台商的員工與家屬,但只是原則性宣示。

  賴幸媛說,協議中有“24小時通知”與主管機關之間的通報,“24小時通知”家屬沒有出現在協議本文專款,因為是技術性問題,所以放在協議文本後的共識文件,也就是對方有所承諾。

  “陸委會”法政處處長吳美紅說,“24小時通知”家屬列入兩岸投保協議,但是是在兩岸共同打擊犯罪協議機關對機關通報機制的基礎上來處理,現在大陸刑事訴訟法有兩個例外,兩個例外不通知的情況現在是以共同打擊犯罪協議為依據,在陸方機關通報台方機關後,台方機關可通知家屬,相輔相成。

  “法務部”國際及兩岸法律司副司長俞秀端說,大陸“24小時通知”有關例外的部分與台灣不同,會持續溝通,爭取納入,細節在簽署協議後對外說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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