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擱置爭議、求同化異。
針對兩岸政治定位、台灣國際活動空間、兩岸軍事部署、兩岸政治、社會體制差異等固有分歧,雙方首先應擱置爭議而非突出爭議,其次是縮小而非擴大分歧,再次是尋求共識,求同存異、聚同化異、強同弱異,以利雙方逐步化解分歧、達成共識。
當前,兩岸雙方應著力鞏固並深化雙方的同,擱置並包容彼此的異。兩岸政治上求同方向應包括:兩岸共同堅持“九二共識”、反對“台獨”;兩岸都堅持一個中國、“兩岸同屬一中”、“兩岸同屬一國”;兩岸不是“兩個國家”、兩岸關係非“國與國關係”;兩岸共同守衛“固有疆域”;兩岸都是炎黃子孫、同是中華民族;兩岸都是中華文化的傳承者,等等。兩岸雙方應著力把這些政治共同點塑造成為兩岸政治公約數,使之成為兩岸關係和平發展鞏固深化、再創新局的重疊共識。
3、共同承擔責任,維護民族利益。
兩岸必須共同承擔捍衛國家主權與領土完整的責任與義務,共同應對外來威脅。台灣方面尤其要守衛好其“憲法”所規定的“固有疆域”,絶不做分割主權、領土之舉,絶不造成“一中一台”、“兩個中國”之後果。在東海釣魚島、南海議題上台灣方面應無懼外國勢力的威逼利誘,與祖國大陸聯手,共同維護中華民族的長遠利益與整體利益。台灣安全與前途繫於兩岸關係和平發展,台灣的安全憑藉絶不是美國軍火,而是中國強大。台灣應恥於充當美國棋子,應做國家領土主權完整的守護者。
兩岸雙方應思考如何削弱、擺脫台灣內外各種不利因素的制約,特別是要妥善因應複雜的國際因素,使之成為積極因素而非消極因素,化阻力為助力,化不可能為可能。
二是消除歧視及敵視,轉向開放及人道。
兩岸雙方需要與時俱進,決策觀念、政策措施應符合兩岸大交流、大合作、大發展的需要,為兩岸交流合作創造寬鬆、公平、友好的政策環境與社會氛圍。
台灣方面需要放棄冷戰、零和、對抗的陳舊思維,確定新型安全觀,台灣前途與命運在於兩岸和平發展,台灣安全繫於兩岸共同發展而非美國軍火。只要不搞“台獨”,台灣安全就有絶對的保障。
台灣方面有責任消弭台灣社會數十年來形成的“反共”、“恐中”、“仇中”心理,消弭台灣民眾對於大陸和平崛起的無謂擔憂,以文明、理性的心態面對大陸崛起,迎接、分享大陸和平發展帶來的機遇與紅利,不必唱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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