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評社台北11月23日電/“內政部”今天召開桃園縣改制“直轄市”計劃審查會議,會中達成共識,準“直轄市”桃園縣符合要件,升格為第6都,將送“行政院”核定。
中央社報道,“內政部”下午舉行桃園縣改制“直轄市”計劃審查會議,由“內政部長”李鴻源主持,桃園縣長吳志揚親自出席。
審查委員會達成共識,桃園縣符合改制“直轄市”的所有資格要件,審查結論將送“行政院”核定。“內政部”次長簡太郎稍後將召開記者會對外說明。
依照地方制度法規定,縣市或“直轄市”改制日應為當屆“直轄市長”任期屆滿日,也就是2014年12月25日。
李鴻源會前指出,國土規劃是“內政部”重要工作,“國土計劃法”已送“行政院”審議,“行政區劃法”則在“立法院”審查階段,如何在北北基宜等7個生活圈,讓“直轄市”扮演“火車頭”,帶動鄰近城市,才符合“國家利益”。
桃園縣曾於2009年申請升格,但未通過;2010年6月間,因人口超過200萬人,經“行政院”核定,自2011年1月1日起準用“直轄市”有關組織及預算等規定。
桃園縣議會今年6月15日通過桃園縣改制計劃,桃園縣政府7月31日檢送改制計劃書暨補充說明資料,報請“內政部”轉“行政院”核定。
依據“內政部”審查改制計劃的審查要項,審查以“人口條件”、“政治條件”、“經濟條件”、“文化條件”、“都會區發展條件”、“其他有關條件”6大面向進行。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