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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陳長文:法律讓兩岸文創可走向全世界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4-12-16 00:36:42


右上角的「法」字,屬於象形文字一種。(中評社 黃文杰攝)
 
  為何這樣說?“憲法”是所有法律的媽嗎,媽媽說不行,其他就是不行,文創園區如果不能解放的話,文創就無法立足,想要立足中國大陸、立足台灣或許可以,但如果立足全世界,是有點難。

  他說,文創是文化創意結晶,需要尊重與保護,兩岸一家親,彼此有平台,但若要走向世界,說起容易做起來不是容易,法律是一件事,政府機關又是一件事。

  陳長文想問問的是,企業家對法律認識,中國最大企業,每做一件事情,會想想這跟法律有關係嗎?問問企業經營者,公司有“法務部”門,最資深法務人,有機會當獨立董事?有事可以請教,教你台灣的法律、教你中國大陸的法律,教全世界的法律。

  他認為,文化就是法律,文化沒有法律就是制度,典章制度沒有文化是不會長久,中國大陸實施“打假”,重點是“風行草偃”,政府影響力很大,政府是為人民服務,如果由政府帶頭做,發揮影響力最大,打假屬於行政查處,未來是否可以落實到刑事、民事,是有點困難。
 
  至於兩岸合作協議部分,陳長文肯定2008年簽署的協議,積極推動兩岸知識產權的保護,兩岸彼此融合市場,不只是華人世界,也要走向全世界,法規文化歷史甚至政策想法,都要與世界對接。
 
  他舉自己的例子,需要一段音樂成為背景,但找遍授權機關是很困難,盼望透過峰會做更好,陳長文認為,中國大陸對於兩岸也是對於全世界是舉足輕重,在文創與法律可以發揮兩岸特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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