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私立中原大學法學院院長、財經法律系教授鄺承華。(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他認為,台灣公私立大學開設的法律科系,培養的法律系學生,是可以鼓勵多從事兩岸交流,學生到大陸交流,交流那段期間,是有機會取得司法考試資格,不過這要看那個學校,與合作的大陸學校,有無提供類似的司法考試的課程,畢竟司法考試通常是有修課或學分的門檻。
至於兩岸交流頻繁,台商通常在大陸遇到糾紛,想找台灣的律師確保權益或打官司,不過現階段,台灣律師純粹在大陸執業恐怕有問題,最妥善方式就是考大陸的司法考試。
他說,年輕法律系學生,如果願意到大陸冒險,測試就業的可能性,建議先從兩岸學術交流做了解,到交流學校唸完書,修完課業,考大陸的司法考試,算是一種起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