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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網移動版 充公?黨產會:中投欣裕台為國民黨附隨組織 掃描二維碼訪問中評社微信
http://www.CRNTT.com   2016-11-01 16:36:33


“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由發言人施錦芳,主委顧立雄召開記者會。(中評社 吳政峯攝)
  中評社台北11月1日電(記者 吳政峯)“行政院”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1日下午由主委顧立雄、發言人施錦芳召開記者會,宣布認定中央投資公司與欣裕台公司是中國國民黨的附隨組織,二公司100%是中國國民黨持有。

  顧立雄表示,依據不當黨產條例第九條規定,黨產會將與兩家公司溝通,先保持現有資產價值,保護資產。黨產會今天沒有討論凍結兩公司帳戶,但希望兩公司向黨產會提三到六個月的營運計劃。

  被問到是否命其移轉為“國有”?顧立雄說,還需要約談國民黨行管會的歷任主委。

  黨產會也表示,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在本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部黨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16條之規定,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以下為記者會新聞稿全文:

  不當黨產處理委員會於今日(1日)召開第五次委員會議,並針對“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是否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附隨組織”進行認定。認定之決議簡述如下:

  一、中央投資公司係於60年3月9日成立,負責人為張心洽,有“經濟部”經(60)商字第22114號函及中央投資公司60年3月24日(60)央投字第0001號設立申請書可稽。另欣裕台公司於99年4月1日成立,有“經濟部”99年4月19日經授商字第09901078080號函及欣裕台公司99年4月15日設立登記申請書可稽。以上所述之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營業迄今,皆無辦理解散、因合併而消滅及進行清算或破產等程序完結,因此可確信兩者皆為獨立存在之法人。

  二、經調查可得知,中央投資公司於“民國”60年成立以來,即為中國國民黨100%持有之公司組織,張心洽等自然人或光華投資等股東實際上皆為借名登記,中央投資公司全部股權所有人為中國國民黨。

  三、中國國民黨於96年6月將中投公司之全部股權依據信託法規定辦理信託,股權受託人時有變動,最近一次變更為104年7月,由陳樹先生等人接任股權受託人,約定信託期間自104年7月1日至105年6月底止,並已於105年9月6日將信託財產點交予中國國民黨,並於當日完成全部股權變更登記。

  自96年7月後,不論黃怡騰等人或陳樹等人名下登記之中央投資公司股權及欣裕台公司股權,均係受中國國民黨信託而持有,實際所有權人仍為中國國民黨。

  四、經調查,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之股權已全數過戶回中國國民黨名下。

  五、根據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4條第2款所稱之附隨組織,即為“獨立存在而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 財務或業務經營之法人、團體或機構;曾由政黨實質控制其人事、財務或業務經營,且非以相當對價轉讓而脫離政黨實質控制之法人、團體或機構”。

  根據公司法規定,中國國民黨為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全部股權之唯一股東,可隨時指派公司之董事及監察人,得以直接或間接方式實質控制該公司包含人事、財務與業務經營等相關事宜,因而可確知中央投資股份有限公司及欣裕台股份有限公司為社團法人中國國民黨之附隨組織。

  六、中央投資公司及欣裕台公司在本會處分書送達之次日起2個月內,依政黨及其附隨組織不當取得財產處理條例第16條之規定,可向台北高等行政法院提出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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