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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大遴委會:請“教育部”速聘管中閔為校長
http://www.CRNTT.com   2018-08-02 12:05:48


台灣大學校正門口。(中評社 傅娟娟攝)
  中評社台北8月2日電/台灣大學校長遴選案懸而未解,台大校長遴選委員會今發表聲明指出,基於對新“教育部長”葉俊榮的尊重、並回應新教長解決僵局的誠意與努力,該會依“教育部”5月4日函再次確認本次校長遴選過程皆依相關法令進行,無明顯重大瑕疵,適法有據。為求周延,針對管中閔的推薦人未揭露管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等兼職情事,遴委會也再次確認,此並不影響其遴選結果,再次籲請“教育部”盡速依法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新校長。

  “教育部長”葉俊榮日前表示,希望透過遴委會確認有無揭露獨董是否對遴選結果有無影響,對此,聲明回應了葉俊榮的問題。

  聲明指出,為求周延,針對管中閔的推薦人於台大“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的“個人基本資料”中,未揭露管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等兼職情事,而遴委會已議決其為校長當選人乙節,該會謹此再次確認,此並不影響其遴選結果。

  聲明表示,該會已依法完成校長遴選,且兩次校務會議(3月24日及5月12日)的決議皆為維持該會的決議。因而該會在回顧所有遴選程序並瞭解教長所關切的議題後,再次籲請“教育部”應盡速依法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新任校長。

  台大遴委會發言人袁孝維表示,其實遴委會自1月31日在“教育部”的要求下開了七個小時會議後,就沒有任何理由要再次開會,因為在當次會議中,是在知悉管中閔為獨董之下,再次確認管中閔的當選資格並無疑義,特別是之後3月24日及5月12日兩次的校務會議也都支持遴委會的決議,並請“教育部”“盡速依法聘任管中閔為台大校長”。

  袁孝維說,這一次召集人陳維昭校長原擬開會,的確是回應葉部長的“有溫度的溝通”,且盡快解決的誠意,最後因遴委暑假期間難找共同時間開會,決定以書面討論的方式發聲明書。雖然在1月31日的會議中,遴委會已說明“知道獨董,對遴選結果非本會所能推論,亦難認定會有影響”,或許不夠明確,所以此聲明書的重點就是第三段“為求周延⋯,本會謹此再次確認,此並不影響其遴選結果”,而且是近3/4的委員同意的。

  袁孝維說,遴委會也認同“教育部”重新檢視大學校長遴選程序的善意,願意在適當時機提供遴委會的想法,讓此制度能更精進。

  聲明全文如下:

  國立台灣大學校長遴選委員會聲明

  107/8/2

  本會肯定葉俊榮部長分別與召集人及數位遴委懇談,期望藉由有溫度的溝通,解決台大校長遴選事件的爭議。基於對新教長的尊重、並回應新教長解決僵局的誠意與努力,本會依“教育部”107年5月4日函再次確認本次校長遴選過程皆依相關法令進行,無明顯重大瑕疵,適法有據。

  本會於107年1月5日選出管中閔教授為台大新任校長,之後受“教育部”要求,再次於1月31日召開會議。此次會議中,所有委員已明確知悉管教授兼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審計委員會及薪資報酬委員會委員,亦查明校內審查程序時間點與公文。至於“教育部”認為遴選過程中有重大資訊揭露未盡完整,實屬法令制度未明確規範所致。歷經近7小時之充分討論與審視相關法規與文件後,才做成以下之書面決議:“本會自成立至今,作業程序皆依相關法規辦理。本會確認107年1月5日管教授之當選資格,並無疑義”。所有與會之遴選委員,皆於會議記錄上簽名確認。

  為求周延,針對管教授之推薦人於本校“校長被推薦候選人資料表”之“個人基本資料”中,未揭露管教授擔任台灣大哥大獨立董事等兼職情事,而遴委會已議決其為校長當選人乙節,本會謹此再次確認,此並不影響其遴選結果。

  本會已依法完成校長遴選,且兩次校務會議(3月24日及5月12日)之決議皆為維持本會之決議。因而本會在回顧所有遴選程序並瞭解教長所關切之議題後,再次籲請“教育部”應儘速依法聘任管教授為台大新任校長。

  台灣高教面對外部強大壓力,更需加強內部和諧,以堅守學術自由並維護大學自主為宗旨,方能提昇大學教學研究的能量及水準,培養具競爭力之一流人才。台大是台灣高教的旗艦,其校長遴選制度與程序的重要性不言可喻。外界對這次遴選相關程序的各項意見與指教,本會虛心受教。加以近期台灣各公私立大學之校長遴選,爭議事件屢有所聞,未來本會願意基於本次遴選之經驗,向台大及“教育部”提出校長遴選程序及制度改革的建言,與台大及“教育部”共同為台灣高教的發展、提升台灣高教國際競爭力持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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