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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到中俄東界,是由烏蘇里江口至圖門江設置界牌。(中評社 黃文杰攝) |
他說,1861年中俄簽署“勘分東界約記”,作為“北京條約”之補充條款,同時雙方另簽署並交換“烏蘇里江至海交界記文”,規定由烏蘇里江口至圖門江設置耶(E)、亦(u)、喀(K)、拉(π)、那(H)、倭(O)、帕(ㄇ)、土(T)等界牌,而且均未屢勘就預先發牌地點,此文件由俄方一手規劃,中方祇“謄寫”,“劃押”而已。此外“記文”規定距圖門江口20華里地方,設立“土”字牌,根據此一規定,中國從圖門江出海口就為俄人所奪。立牌時俄羅斯將“土”字牌又強行設在距圖門江口22俄里(約46華里)處,侵佔更多中國土地。
姜書益分析,1861年中俄東界祇勘分了興凱湖以南陸界,至於烏蘇里江、松阿察河水界,祇在“北京條約”附圖劃一條紅線,而且這條紅線劃在中國一側。換言之,這兩條河的主權屬於俄羅斯,因此,如果中國人在這兩條河中行船,甚至垂釣,均侵犯俄國主權,完全違反國際法國際河川主航道劃分法。這也是1985年7月15日蘇共總書記戈巴契夫海參崴談話,蘇聯及後來俄羅斯願依據國際法重新討論中俄邊界的濫觴。
他說,中俄東界勘定後,俄人仍不時將界牌向中方一側挪動,不斷蠶食中國領土,當地民眾稱此行徑為“馬馱界碑”,1885年清廷派會辦北洋事務大臣吳大澂,會同琿春副都統依克唐阿,與俄國濱海地區總督巴拉諾夫在巖杵河舉行會談。在會議中,中方特別要求解決補立“土”字界牌和歸還黑頂子地方問題。中方要求按照1681年條約“土”字牌應立於距圖門江口20華里的地方。巴拉諾夫則強詞奪理表示,海水漲潮20里之地稱為海河,除去海河這20里才算是圖門江口,因而主張“土”字牌應立在距江口40里之處。吳大澂駁稱,海口就是江口,指海灘盡處而言,所以“土”字牌應由海灘盡處(即江口)向內20里處設立。最後雙方妥協,俄羅斯同意將黑頂子交還中國,並將“土”字牌立於圖門江口30華里,至海口27華里處,即沙草峯南10餘里地方。吳大澂並於中俄交界處之銅柱上刻銘文:疆域有表國有維,此柱可立不可移。
姜書益表示,1886年7月4日,吳大澂與巴拉諾夫分別在“琿春東界約”劃押,用印,彼此互換,隨後雙方在土爾河以南,增設啦(P)字、薩(C)字、瑪(M)字界牌,如今瑪字、倭字界牌已經被俄人搬入海參崴博物館。有鑑於圖門江口為俄人所佔據,吳大澂要求允許中國船隻自由進出,結果俄方同意,“圖門江口中國船隻出入,俄國必不得攔阻”並由俄地方政府與中國地方政府遞交照會,作為“琿春東界約”的附件,但1952年俄朝大橋之修建,由於淨空太低,船隻無法進出,中國航權已經名存實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