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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1日,韓國首爾,韓國民眾就“慰安婦”問題冒雨在日本駐韓使館前示威,要求日本就歷史問題道歉。 |
但要想改善當前的局勢,也不是沒有可行的辦法。其中,最該被提上議程的是對戰時被日本強徵做勞工的受害者提供賠償,這些勞工從1937年中日戰爭(中國抗日戰爭)爆發後開始出現,也包括那些遭受性奴役的“慰安婦”。得到美國官方撐腰的日本政府長期堅稱,相關賠償問題已經通過1951年簽訂的《舊金山和約》(即《對日和平條約》)及日本與中韓兩國邦交正常化的相關條約得到解決。但是,包括部份日本人士在內的一些法律學者對此表示,國與國之間達成的和解並未禁止受害者以個人身份尋求賠償。
這一原則也在最近得到韓國法院決議的認可。今年7月,韓國首爾及釜山高等法院先後作出裁決,勒令三菱重工、新日鐵及住友金屬三家日本企業對提起訟訴的5名強征受害勞工遺屬作出賠償。韓國歷史學家認為,戰時約有120萬韓國人被強征到日本進行勞役,而在當時使用這些強徵勞工的企業中,約300家至今仍在運營。
令日本高層驚慌的是,如果這些企業拒絕賠付的話,其資產或將被沒收,這將對日韓關係造成更大破壞。不過,與其把這看作一個威脅,日本更應將其視作一個為受害者找回公道的機會,畢竟,這些人裡頭的大部份已步入風燭殘年。
在這個問題,日本應該借鑒德國的經驗,後者在2000年正式設立二戰勞工賠償基金。這筆基金總額達到52億歐元,由德國政府及曾在二戰時期使用強徵勞工的德國企業共同出資籌得。通過與國際夥伴組織的合作,這筆基金將為來自近100個國家的160多萬倖存者進行補償。這筆資金也將繼續被用於相關研究和教育項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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