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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會6日做出重要決議,將全力支持政府護漁。(照片:琉球區漁會提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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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漁會理事長黃一成(右)與“漁業署”遠洋漁業開發中心主任吳信長(左)。(照片:琉球區漁會提供) |
中評社高雄5月6日電(記者 高易伸)屏東琉球籍漁船東聖吉16號4月25日在沖之鳥礁附近公海作業被日方扣押,付出日幣600萬訴訟保證金才獲釋,昨日下午一時許返抵小琉球。台灣漁會6日於梓官區漁會舉辦高屏地區漁會理事長、常務監事、總幹事座談會,會中做出決議,全力支持政府護漁,並呼籲日本政府應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自我約束,尊重中西太平洋漁業委員會(WCPFC)會員國在公海捕魚權益。
台灣漁會理事長黃一成等人今日於楠梓區漁會舉辦重要座談會,並針對“東聖吉16號”漁船遭扣事件作出重要決議。全台各級漁會不僅支持政府強力護漁,保障漁民作業權益,對於近日有琉球籍籍漁船欲前往該海域進行作業一事,籲請日本應該遵守《聯合國海洋法公約》自我約束。
其次,籲請政府能出面代位求償,也希望國際海洋法相關的學者或律師挺身協助,就東聖吉16號船主已繳交的保證金,以及日本違反《聯合國海洋法公約》所逕自宣稱的經濟海域事項,能協助漁民追討與訴諸國際法庭仲裁。
最後全台漁民期盼政府對國際海洋事務及護漁措施能有長遠宏觀的戰略,讓類似事件不要再發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