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731氣爆調查召集人陳麗娜。(中評社 資料照) |
中評社高雄9月16日電(記者 高易伸)2014年7月29日晚間發生的高雄石化氣爆案釀32死、200多人輕重傷,台灣“最高法院”15日駁回上訴,時任高雄市政府下水道工程處幫工程司趙建喬判處3年6月、副工程司楊宗仁判2年6月、工程員邱炳文判3年6月徒刑定讞。至於李長榮化工總裁李謀偉等6人、華運倉儲公司3人均獲判無罪定讞。
陳麗娜公開呼籲現任民進黨籍高雄市長陳其邁應承認高雄市政府的錯誤,並向市民公開道歉。而目前在“監察院”高位的陳菊是否能重新檢討當時的定論,如何向支持他的高雄市民說明定讞之後對氣爆的責任?此外,陳其邁也應該請法制局重開“國家”賠償委員會,廢棄民進黨政府不向肇事的公務員求償的認定,給災民應有交代。
國民黨高雄市議員、高雄731氣暴調查小組召集人陳麗娜15日晚間表示,當年陳菊團隊全力甩鍋給李長榮化工、華運倉儲,陳菊一再推諉卸責,甚至用代位求償的方式轉移焦點,如今司法終於確定氣爆元兇是市府公務人員,總算把真相還給傷亡者及市民。
陳麗娜指出,隨著法院判決確定市府負全責,高雄市政府恐怕要負擔賠償金會高達新台幣8億之多。但令人憤恨的是,民進黨為卸責護短,竟在2018年11月底交出高雄市執政權前召開“國賠”委員會,做出不向趙建喬等人求償的決議,使得他們一毛錢也不用賠。由於民進黨的私心,肇事者免責,全部賠償費用都要由市民買單,這樣的行為怎麼對得起高雄人?
去年,高雄高分院認定,趙等3名公務員負責21年前的下水道設計、監造與驗收,卻未檢查出箱涵包覆4吋管線,完全懸空於排水斷面,缺乏防蝕效果,以致在輸送丙烯時無法承受壓力,是導致爆炸的主因,其過失與氣爆案有因果關係。趙建喬、邱炳文二審改判3年6月,楊宗仁改判2年6月,至於業者李謀偉等9人,二審認為,基於公司分層負責,業者未違反必要的注意義務,也未能預見會爆炸,全部改判無罪。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