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從李純青早年的訪台作品來看,刊於1945年12月6日重慶《大公報》的《愛國熱潮中訪問台灣寶島》裡,用“番社”“番民”“理番”“生番”等名;刊於上海《大公報》1946年1月18日的《認識台灣同胞》裡,已改用“原住民高山族”“高山族”的名稱。
3.從官方文件看,制訂於1945年3月的《台灣接管計劃綱要》有“對於蕃族,應依據建國大綱第四條之原則扶植之,使能自決自治”之條款;1946年7月22日《花蓮縣花蓮區士林鄉高山族概況》乃使用了“高山族”之名。
4.1947年“二·二八”事件發生後,《花蓮縣紛擾紀實》(1947年3月18日)有“高山族秀林鄉長林明勇”“高山族阿眉族有識之士亦不附和”等語用了“高山族”之名;1947年3月26日,奉命到台“宣慰”的白崇禧《對高山族廣播詞》10次使用“高山族”之名。
5.1949年2月26日,香港《華商報》刊發消息《台盟代表謝雪紅安抵解放區,台盟向新政協提出處理台灣問題意見》,消息披露謝雪紅將向新政協提出的處理台灣問題的五點意見(我稱之為“謝五點”),其第五點是“居住本省之弱小民族(高山族)享有平等之權利,不受任何差別歧視,各種族得在現住地域建立各自治單位”。
香港《華商報》當時是中共華東局掌控的報紙。謝雪紅的意見用了“高山族”之名,也顧及了高山族的“各種族”。
6、我藏有中國人民解放軍華北軍政大學政治部編印的《華北軍大》第25期增刊(1949年9月)。該書所收《台灣隊兩年來教育工作的幾點經驗》(施均、辛喬)3次使用“高山族”之名:“漢族和高山族”“一個高山族同志田福達”“打破了回台灣先解放高山族的狹隘想法”。該文作者之一的“施均”當時是台灣隊政委;後來以“史明”為名墮落為“台獨”分子的施朝輝當時用“林拓”的名字擔任台灣隊教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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