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45年9月2日,參加對日作戰的同盟國代表接受日本投降簽字儀式在停泊於日本東京灣的美軍軍艦“密蘇�”號上舉行。日本代表在無條件投降書上簽字,中、美、英、蘇等9國代表相繼簽字。至此,中國抗日戰爭勝利結束,世界反法西斯戰爭也落下帷幕。
9月3日,中國國民政府下令舉國慶祝,放假1天,懸旗3天。
1951年8月13日,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政務院發出由周恩來總理簽署的通告,確定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為9月3日。通告指出:本院在1949年12月23日所公佈的統一全國年節和紀念日放假辦法中,曾以8月15日為抗日戰爭勝利日。查日本實行投降,係在1945年9月2日日本政府簽字於投降條約以後。故抗日戰爭勝利紀念日應改定為9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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